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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办畜牧兽医类普通高等学校,1955年建校,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

  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座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中心,与市委、市政府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占地2800亩,分两个校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环境得天独厚。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

  63年来,在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继承发扬、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求真务实”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敏行、允智允能”校训和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现代农牧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服务,建设国内领先创业型大学的办学定位,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深化教育改革,教学、科研、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建设创业型大学。近年来,学院坚持“一二三四五”内涵发展思路,实施以普通高职教育为主体,以继续教育、校办产业为两翼带动全局的发展战略,夯实师资队伍、招生就业、校企合作三个基础,推进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教学质量、文化育人、百县千企万户四大工程,强化党建、思政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人事分配、资金管理五项保障,努力创建办学理念先进、育人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优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十三五”时期,学院确立了建设优质高职院校和国内领先创业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着力提升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档次,提升现代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提升校园文化育人氛围,提升现代大学治理水平。

  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副教授120多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高。中国科学院院士、动物生殖学专家刘以训任学院名誉院长。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60多位专家、学者任客座教授。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鸢都学者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高职院校教学名师7人,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潍坊市先进工作者等30多人。近3年荣获国家、省市级奖励202人次。北京大北农集团设立“奖教金”。

  专业特色鲜明。设有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动物营养与水产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经济贸易系、人文与社会科学部等六系一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工程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等专业。专业设置科学,行业特色鲜明。4个专业举办“3+2”专本科贯通培养班。

  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品牌专业群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有畜牧兽医、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饲料与动物营养、兽药生产与营销专业等8个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形成了以畜牧兽医为优势、以现代农业为特色、以经济贸易等为新增长点的专业结构。建有《动物微生物》《兽医临床诊断学》《动物病理》《动物药理与毒理》《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动物繁殖》《牛羊病防治》等2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成人高等教育特色课程。2014年,两项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教学、实训条件完备、设施先进。拥有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和全塑胶标准田径场等教学设施,图书馆馆藏图书50多万册;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5个、潍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建有动物医院、动物疾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达到了有专业就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水平。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龙头企业设立校外实训基地290余处。积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职教集团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

  众多企业在学院设立了(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山东)金牌、(山东)百德、(山东)金铸基、(南京)仕必得、新希望六和、“益生股份齐鲁牧业报社”、(法国)皇家、(山东)鲁港福友、鲁牧工商、(山东)天成、(广东)温氏等奖助学金。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教风严谨,学风端正,学生管理严格,校园文化厚重。坚持“工学结合、校企结合、产教结合”,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业型人才为目标,突出抓好实践教学,“教、学、做”融于一体,学生职业素养、实践技能、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职业资格获证率达100%。2009—2014年,在全国职业院校农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

  毕业就业供不应求。学院举办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双选会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畜牧兽医类就业市场,是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年有五百多家用人单位云集学院招聘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数是毕业生数量的5倍多,多年来毕业生就业一直保持供不应求良好态势。毕业生素以“理论扎实、技能娴熟、作风过硬”而倍受用人单位欢迎。

  毕业生创业率居全国前列。倡导以创业促就业,努力建设创业型高职院校。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发挥创业明星校友的示范作用,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山东省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等。毕业生创业率达10%,居全国前列,涌现出一大批资产数百万至数十亿元的企业家校友。先后评选表彰了数百名创业明星校友。

  在遍布全国的毕业生中,众多校友已成为国家级、省市级龙头企业的领军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兖州绿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晓玲,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江苏益客集团董事长田立余,“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功勋人物”、临朐县奶牛协会会长秦贞福是他们中的优秀代表。近年毕业生创业更是蔚然成风、蓬勃发展。3名毕业生荣获“首届全国高职教育毕业生百名就业创业之星”称号。8名毕业生荣登中国80后大学生创富榜,学院被评为创富榜富豪毕业院校前20强,是其中惟一的高职学院。

  对外交流广泛。与韩国天安莲庵大学、英国沃立克郡农业学院、加拿大魁北克农业食品技术学院、法国阿尔福国立兽医学校、荷兰PTC、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先后派出200余名教师到德国、美国、韩国等十几个国家访问学习,派出学生研修。

  被誉为行业发展引擎。63年来,学院立足行业,面向市场,为国家培养畜牧兽医等专业人才近10万名。同时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实施“百县千企万户服务工程”,开展科技服务万里行等系列活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每年创造的社会效益数以亿计,为学院所在地潍坊市成为全国第一畜牧大市、为山东成为全国第一畜牧大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山东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林牧渔类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

  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良好的育人机制、卓有成效的社会服务赢得了上级首肯和社会广泛赞誉。2014年,新华社刊发通讯《一所学校是如何成为一个行业发展引擎的》,对我院服务行业和经济社会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学院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首批试点院校,多次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教基地。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服务50强、省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2018.04)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地录取优秀新生。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47)

  第六条 学院英文名称:ShanDongVocational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College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

  第九条 学院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邮政编码261061),学院网址为Http://www.sdmy.edu.cn。

  第十一条学院概况

  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院前身为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1955年创建于山东泰安,1960年迁至潍坊,历经山东省泰安畜牧兽医学校、山东畜牧兽医学院、山东省畜牧兽医学校等历史发展阶段,2002年,升格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首批16所优质高职建设院校之一,是山东省11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之一,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现为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中国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中国现代畜牧职业教育集团等副理事长单位,是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世界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潍坊市市中心,与市政府、潍坊电视台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院占地1640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和两个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区。学院设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系、动物营养与水产系、宠物科技系、食品与药品科技系、经济贸易系、人文与社会科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饲料与动物营养、电子商务等20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

  学院现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9个,拥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省级教学名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鸢都学者、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潍坊市专业技术创新人才等40余人。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重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主持国家级《动物检疫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有《动物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课程27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建有各专业学科实验实训室130多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潍坊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13个;建有教学动物医院、宠物医院、动物疫病检测中心、饲料厂、GMP标准兽药厂、畜产食品加工实训工场和畜牧科技示范园等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的校内实训场所,校企股份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共建校内实训基地7个。实践教学条件优越,达到了有专业就有校内实训基地的水平。与国内外500多家畜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龙头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0余处。

  学院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五连冠。毕业生素以“技能过硬,扎实肯干”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供不应求。学院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高校畜牧兽医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第十二条学院人才培养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创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的素质教育,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育人之路,形成了鲜明的高职教育办学特色:一是按产业链设置专业,专业涵盖“从牧场到餐桌”全产业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二是实行“教、学、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施行工学结合、能力递进“四段式”和“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教学做一体化,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发展成就、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态势进行了广泛报道。

  第十三条学院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科教兴鲁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委表彰为青少年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表彰为全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表彰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表彰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3年,被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评选为(2013)全国大学生[高职]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5-2017年,连续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发布的《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中被评为2015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依据本省《2018年高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计划)》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学院网站(Http://www.sdmy.edu.cn)所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培养层次及学制: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层次2018年设畜牧兽医、畜牧工程技术、动物医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驯导、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饲料与动物营养、水产养殖技术、动物药学、药品生物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兽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共20个招生专业(部分专业另设不同培养方向),学制三年。

  第十八条招生对象

  (一)参加2018年夏季高考的考生,考生科类不限(艺体类考生可凭文化课成绩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填报我院志愿)。

  (二)参加山东省2018年春季高考,且报考类别为畜牧养殖类、化工类、财经类、商贸类、机电一体化类的考生。

  第十九条招生条件: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学校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不限性别及比例;身体条件及专业报考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报考及志愿填报: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网上填报或书面涂卡),参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批次、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我校志愿。

  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

  (一)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网上录取。

  (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三)对投档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并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可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或分批次征集志愿。

  (四)学院认可生源省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五)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如遇考生选择所公布专业第一志愿的人数较少,确无法单独编班时,将安排到其他专业。

  (六)录取通知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院长签发,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递给新生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第二十二条学费标准:与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办学项目(畜牧工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每学年5000元(可享受退返学费政策);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每学年8000元;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宠物养护与驯导)每学年100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年学费标准4800-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8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而定)。

  退役士兵免费教育相关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毕业生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专业调整: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或根据该专业教学编班情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退学退费规定:学生如退学,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台湾派斯德”“北京大北农”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按时报到入学且正常就读的新生,每人奖励3000元。

  第三十条学院对部分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照顾。对山东省教育厅安排的列入“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的省份(山西、甘肃、安徽、河南、新疆、贵州、广西、云南等)及部分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高考生源,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达所属省专科控制线上50分,按时报到入学的部分新生(名额为50人),经申请,可减免一学年学费。具体名额分配和审核确认办法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myxy.cn)上分别发布,学院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

  1.校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261061)

  2.网址:Http://www.sdmy.edu.cn

  3.学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536-3086221 

  学院纪委Email: sdmyjw@126.com

  4.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

  5.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

  6.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sdmyzsb  

  7.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031号

  邮编:261061

  网址:Http://www.sdm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36) 8581030、3081030、8586253

  招生专用Email:sdmxzs@163.com

  招生咨询QQ群:76952768  7540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