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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占地588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设立教学系部7个,教辅机构3个,行政处室6个,高职在校生6000多人,教职工350人。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根本,以推进依法治校为手段,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四大发展战略,稳步向建设优质高职院校目标迈进。

  专业贴近需求,海洋特色鲜明。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海洋生物、船舶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和经济管理五大专业群,目前开设了水产养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会计、港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药品生物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22个专业。

  搭建成长平台,推进“名师工程”。实施教师成长工程,制定了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专家5个阶段“阶梯式”发展标准,搭建了教师专业成长平台,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名师工程”,山东省教学名师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优秀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获批建设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引领提升师资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设施设备先进,办学条件一流。设有航海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实训室、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微藻饵料藻种培养实训室等专业实训室89个,图书馆纸质图书、电子图书40余万册,体育馆、报告厅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功能先进,为学生丰富知识、增长见识、锻炼体魄搭建了平台。

  打造科研平台,增强服务能力。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个市级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各种专利、项目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实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对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服务,积极发挥作为“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威海市技能鉴定所”等培训基地和鉴定机构的职能,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

  狠抓质量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质量保证机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基础建设、精品共享课程资源库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建设,成立“山东省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利用好蓝墨云班课等数据平台,拓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学习体系。

  重视创新创业,夯实就业保障。与椅子网合作创建了教学、就业、创业为一体的教育空间,全面提升学生的职场素养。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始终。建立党政重视就业、专业导向就业、教学面向就业、机制支撑就业、教师引导就业、学生立足就业、部门专司就业的齐抓共管的就业保障运行机制,2017年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6%,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坚持文化育人,提升学生素养。成立“明德学院”,下设德雅学馆、敦行学苑、朝舞学社三个板块,开设茶艺、书法、围棋、古筝、太极、瑜伽等55门通识课程,通过传统文化熏陶、职业发展规划、社团活动开展等,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拼搏精神、团队意识、领导能力、社交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全球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和兴趣,为人生的长跑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能量。

  校政企多方联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成立由学院、政府、园区和产业龙头企业共同组成的理事会,构建“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新机制;与南京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实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华鹏玻璃、成山集团、京东集团等合作建立“订单班”,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与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共建实验实训室,与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海院号”综合实训船;与威高集团、迪沙药业等100多家骨干企业进行深入的校企合作。

  注重对外交流,加强境内外合作。与威海联桥国际、威海国际合作等公司建立对外开放合作伙伴关系,加强与日本高校和产业的合作力度;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韩国庆尚大学、金泉大学、中源大学,墨西哥自治大学海洋研究中心、国立梅里达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围绕人才培养、师资交流与教学科研开展境内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管党治党与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思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构筑具有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

  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教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省级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基地”、“山东省基层渔技人员定点培训基地”,被授予 “全国水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国现代渔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和副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优美的校园环境被评为“威海市花园式单位”。

  云帆已挂起,行将破风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将以质量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沿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本地离不开、同行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扬帆前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码:145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第九条 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荣成。

  第十一条 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588亩,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7亿元,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学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经略海洋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打造办学水平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

  第二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24个,具体如下:酒店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水产养殖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会计、港口物流管理。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为专科批次;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1。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三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4800元/学年,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每生8800元/学年。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一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689025127

  E_mail: whhy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whovc.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whovc.cn/zs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网址:http://www.whovc.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whovc.cn/zs

  招生QQ群:292157860 29936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