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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40多年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和“校企融通、全程合作”的办学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的前列。学院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公安消防士官试点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是全省唯一构建了交通运输类专业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职业教育体系的院校。

  学院拥有中心校区、北校区、东校区和泰山校区四个校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学院占地1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865人,专业教师中,拥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57%。学院拥有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教师”1人。学院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2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49亿元,图书88万册。

  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设有车辆工程系、公路与建筑系、管理与信息系、机电工程系、航海系、基础应用系、科学与人文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汽车、道桥、物流、航海、轨道交通和先进制造等高职招生专业33个,“3+2”高职本科贯通培养专业3个,形成了布局科学、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专业体系,较为完整地覆盖了交通行业各领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目前,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4个,山东省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交通运输部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设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公路工程检测中心、物流研究所、交通工程实验中心等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

  校园设施完善,彰显人性化服务理念。生态化、园林式的校园环境营造和谐向上、温馨优雅的人文环境和学习氛围;宽敞卫生、花样品种多的学生餐厅保障了学生用餐需求;物品齐全、经济实惠的校园超市方便了学生们的休闲购物;学生公寓宽带方便快捷;标准化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活动中心等极大地满足了学生体育运动需求;校园一卡通实现生活消费、学籍管理、身份识别、网上交费、在线学习等多种功能。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的思路,与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合作。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路子,不断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提升校企合作层次,先后与德国宝马、德国博世、上海大众、德国巴斯夫、保时捷、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标致、福田重工、宅急送、山东路桥集团、中铁十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形成了“厂中校”、“校中厂”、“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合作技术开发”等稳定合作形式。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员工培训、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合作。学院每年投资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装备达到国内职业院校一流水平,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操作技能得到全面提高。2014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两个赛项中囊括了汽车类所有赛项的一等奖,获得5枚金牌;2015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物联网赛项中荣获全国第一名,测绘项目获得一等奖;2016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物联网技术应用、测绘、机械设备装调与控制技术等5个赛项中,获得4金2银的成绩。

  学院把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专门的就业机构,对各二级学院实行毕业生就业责任制,大力实施校园招聘准入制度、毕业生再就业机制、毕业生就业直通车等三大保障工程,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学院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4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7以上,有的超过1:10,学院连续四年就业率超过98%,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注重加强对外交流,先后选派教师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台湾等10多个国家地区考察、访问、留学进修,外国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不断来校访问和讲学,开展国际交流。与众多国内外高校开展了合作交流,先后与香港理工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台湾南开科技大学、台湾环球技术学院、台湾虎尾科技大学、台湾明道大学等1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校际关系。

  目前,学院正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建办学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专科层次招生工作,是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设有主校区和泰山校区。主校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泰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46年来,坚持“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企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和“校企融通、全程合作”的办学模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大大增强,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的前列。学校是交通运输部高职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试点院校。

  第八条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条件优越。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3个。学校建筑面积45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余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58余亿元,图书92余万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网站(http://www.sdjtzyxy.com)。

  第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属于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它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已通过全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统一考试报名且体检合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充分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和春季高考考生的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对投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山东省以外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有志于从事海员职业的考生在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所需的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且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应达到相关专业面试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3~4575px,女生身高163~4325px。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3950px。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规定执行。 7。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 奖贷学金、贫困生资助

  第十五条 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学生助学服务制度,建立了“奖、贷、勤、助、减、免、缓、补”等多位一体的助学服务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助学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长奖学金;学校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8781827 传真电话:0536-8781865 电子邮箱:sdjtzy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编:261000

  办公电话:0536-8781827

  传真电话:0536-8781865

  电子邮箱:sdjtzy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djtz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