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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在济南大学、大众报业集团的通力合作下,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市各级政府的倾力支持下,于2011年迁址蓬莱。学校位于海滨西路34号,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17.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390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本、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6000余人。师资队伍以济南大学为依托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高级职称教师为主力,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学校教风严谨、学风端正,毕业生考研率名列同类院校前茅,多名同学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录取;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先后建立了工程训练中心和机械设计实验室等55个实验室,确保了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开展。同时,立足于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大力扶持我校科创品牌,形成了层级丰富又各具特色的科创竞赛平台,每年都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电路设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取得省级以上奖项500余个,体现了学校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方面的特有优势。

  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与美国普雷里维尤农工大学、美国美南报业与电视传媒集团、NEW REACH、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马来西亚林登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美国索诺玛州立大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开展互动交流、互派学生交流学习。

  同时,学校依托大众报业集团等教育资源,搭建起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厅命名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点院校”、由山东省委宣传部命名的“山东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由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授予的“山东省葡萄酒文化建设基地”等培训平台。成立蓬莱葡萄酒学院、登州文会馆研究会,建成登州文会馆纪念馆,中国日记资料馆(蓬莱书院)等文化场馆。

  我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科研和教研课题的研究。目前已承担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4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5项、山东省社科联项目1项、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5项,山东省统计局科研课题3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1项。

  我校自成立以来,专业建设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能够根据经济社会和人才市场的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合理设置专业,及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学校顺利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为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确定的基本思路是:巩固优势专业,扶持新办专业,突出专业特色。

  我校结合自身情况,形成了三大专业群:面向服务文化产业的文学类专业群、生源好需求高的经管类专业群和立足服务地方产业的理工类专业群。在这三大专业群中,我们根据母体学校济南大学高水平传统专业的支撑、主投资方大众报业集团的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牵动和专业建设基础,确定了“广告学、影视摄影与制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十个优势专业,对其加强建设,促进发展,使其在专业建设和专业群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我校高度重视产学研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是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迁址蓬莱后,依托山东省葡萄酒产业资源优势和“中国葡萄酒名城”“世界七大葡萄海岸”之一的蓬莱产区区位优势,立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我省葡萄酒产业人才市场需求,而开创的优势特色本科专业,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和产学研互动等方式,为我省快速发展的葡萄酒产业培养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同时我校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实践环节。将理论和实践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比如,山东省加工中心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高级维修电工职业技能鉴定、联合承办食品检验工技能鉴定、高级制图员技能鉴定、网络工程师技能考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国家普通高校的统一招生计划。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九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于2011年迁址蓬莱。学校位于海滨西路34号,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2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182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第十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本科专业40个,专科专业9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和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本、专科在校生8500余人,其中本科6900余人。师资队伍以济南大学为依托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高级职称教师为主力,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学校教风严谨、学风端正,多名毕业生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先后建立了工程训练中心和机械设计实验室等62个实验室,确保了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开展。同时,立足于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大力扶持我校科创品牌,形成了层级丰富又各具特色的科创竞赛平台,每年都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电路设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等各类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取得省级以上奖项600余个,体现了学校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特有优势。

  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对内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对外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的普雷利维尤农工大学、旧金山州立大学、索诺玛州立大学,韩国的庆南大学、大邱大学,新西兰的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德国的施马尔卡登应用科技大学,泰国的南邦皇家大学和西班牙的海梅一世大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建立了友好往来关系,开展互动交流、互派学生交流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9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当地考生报考指南,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ujnpl.com/)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编导、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文学编导类专科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投档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ujnpl.com/)及其他相关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公布。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宿舍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专科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分别颁发相应的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我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四条 “绿色通道”及奖助学金: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同时通过建立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互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扶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文件(鲁教财字[2010]27号)中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5770028、5770029

  学校网址:http://www.ujnpl.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ujnpl.com/

  通信地址: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学院地址: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学院代码:14002

  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5770028、5770029

  学院网址:http://www.ujnpl.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ujnp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