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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私立青岛商科职业学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和矢志追求,2002年在山东省青岛商业学校和山东省饮食服务技工学校基础上创办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首批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青岛市文明校园”。
  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烹饪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8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3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人。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专本贯通分段培养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5个,牵头开发省级教学指导方案7个;青岛市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山东半岛专业办学联盟1个,青岛市中高职专业办学联盟2个。旅游专业大类办学实力连续六年排名省内高职第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650名,其中拥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20名,“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3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9名,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青岛高校教学名师6人。
 学院大力推进课程、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建有国家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教学资源库2个,青岛市首批现代学徒制特色课程4门;拥有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省级教改立项25项;省级及以上优秀或规划教材18本;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室1个;拥有9个类别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基地,建有青岛市国家职业鉴定九所和国家邮政局快递职业鉴定中心等技能鉴定考点和中心,能进行31个工种的技能考核,基本覆盖了所有专业;拥有各类生产型实训室72个。
  学院重视学生技能培养,2012年以来,累计获得烹饪、中英文导游、中餐宴会设计、西餐宴会设计等4个国赛项目一等奖20个,获得烹饪赛项、中餐宴会设计赛项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累计获得省市级、行业协会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100多项,涵盖了旅游、酒店、烹饪、信息技术、英语、创业教育等10余个专业领域。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国际化办学工作。学院是全国首批“中美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百千万交流计划”项目院校,与加拿大卡纳多学院、澳大利亚南澳TAFE学院、台湾高雄餐旅大学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所院校、16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资交流、学生交流、境外实习、外籍教师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工作,2017年被评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
 学院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举办有2个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4个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有国家科技部“海斯曼”创客岛众创空间;山东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旅游局专项等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96项;与李沧区人民政府和青岛市旅游局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开发《山东省社会导游员管理体系标准》、《鲁菜标准化工艺流程》等行业标准5项,制定青岛市智慧旅游企业建设标准文件3项。
 学院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完善,坚持以人文素质教育为主线,用中华美德引领立德树人、文化育人教育实践,将职业素质养成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和日常育人的过程中,增强人文情怀,拓展知识视野,塑造健康人格,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现代服务理念、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富含文化底蕴并拥有“绅士风度、淑女风范”良好气质的职业化人才。近年来,学生整体就业率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超过了98%。
 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坚持以“文化引领、品牌引领”作为校园文化建设总体思路,以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为核心,以坚持文化育人为重点,以促进学院的整体发展为目标,经过多年的文化积淀,确定了“勤、真、灵、雅”的校训、“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打造和传播“微笑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生态。
 传承着七十余年的职教血脉,沐浴着新时代的浩荡春风。当前,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酒店管理全科型专业教育品牌奋勇前进。 (数据截止2018年6月)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3011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全省重点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生活服务及娱乐设施设备齐全,校园规划合理、布局宏伟、设计新颖、建筑独特,是一个别具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区。

  第八条 院系设置及就业情况

  学院现设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8个二级院部,开设38个专业,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春季高考考生,现有来自国内28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秉承“勤、真、灵、雅”(勤以励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各专业都拥有1个以上校内实践基地,5个以上校外实践基地;坚持产教结合,贴近市场办学,注重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在师资交流、留学生互换、学术交流、实践教学、挂职锻炼、实习就业等各方面,开辟了广阔空间;多年成功的人才输出工作使学院建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辐射国际以及以酒店服务业、工商管理为主导,广泛渗透IT业、营销业、金融业、广告业、物流业等众多产业领域的庞大就业网络,探索出“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九条 学院专业设置

  报关与国际货运、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快递运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食品营养与卫生、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商务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第十条 办学条件及社会评价

  学院地处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崂山风景区,占地近660亩,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图书百万多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38万元,为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98人,专任教师652人,是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育人质量的提高。学院长期聘请了二百多名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技术人员作为客座教授、专家顾问,提高了学院的整体教学力量,围绕专业建设与发展,打造出多个强有力的教师团队。

  学院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先后荣获了国家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商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以“双优”的成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检查评估,学院开创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两点三全一融合”的特色德育模式深受评估专家组和各界肯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按照《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二、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3。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第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5。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6。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列分数的考生按照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三、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

  五、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68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5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

  第二十一条退费标准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

  奖助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助学金等。

  第二十四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以保证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86051599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 编:266100

  E_mail:zsjy@qchm.edu.cn

  网 址:http://www.qchm.edu.cn

  第二十六条其他事项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四、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http:/www.sdedu.gov.cn)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86051599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 编:266100

  E_mail:zsjy@qchm.edu.cn

  网 址:http://www.qch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