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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治宣传条例今起实施 桓台50家单位开展普法宣传

2017年12月02日 09:54 新浪山东  评论(人参与
与会领导观看法治文化公园长廊(摄影 王媛)与会领导观看法治文化公园长廊(摄影 王媛)

  桓台县副县长张京义(左一),桓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世亮在现场交流(右一)

桓台县司法局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摄影 王媛)桓台县司法局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摄影 王媛)

  中国山东网淄博12月1日讯 (记者 寇亚群 王媛 通讯员 王丽丽)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天上午,桓台县普法办在桓台县法治文化公园组织全县50余家执法单位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执法单位纷纷设立专门的普法宣传展板,向过往市民发放法制教育手册或传单,积极为市民释疑解惑,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贯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市民奉献了一场普法盛宴。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讲解法律知识(摄影 王媛)桓台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讲解法律知识(摄影 王媛)
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参观法制文化公园展板建设(摄影 王媛)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参观法制文化公园展板建设(摄影 王媛)

  “ 现在学习法律知识方便多了,公园里不仅有各种法治文化展板,还时不时有部门过来开展活动,咨询问题也比以前简单方便多了。以前遇到难处不知道怎么解决,现在也知道找哪些部门解决问题了。”正在观看法制宣传手册的张大妈告诉记者。

  活动期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明义、桓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京义、县政协副主席李向阳、桓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世亮以及桓台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成员也来到法治文化公园内,通过佩戴12.4国家宪法日字样的绶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带头普法,并参观了桓台县法治文化公园。

普法人员向市民解答法律问题(摄影 王媛)普法人员向市民解答法律问题(摄影 王媛)
全县50余家执法单位参与活动为市民送文化大餐(摄影 王媛)全县50余家执法单位参与活动为市民送文化大餐(摄影 王媛)

  据悉,该部《条例》是山东省首部法治宣传条例,共三十五条,对法治宣传原则、任务、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强化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建设“法治桓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本文: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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