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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淄博收2130万“生态红包”

2017年10月27日 10:35 新浪山东  评论(人参与

  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其中,淄博市获得2130万元,名列全省第四位,仅次于枣庄、日照、济宁。

  今天上午,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生态补偿考核情况以及环保执法情况等。据了解,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各市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枣庄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2640万元,其次是日照2493万元,济宁2194万元。淄博一季度获得150万元生态补偿金,二季度1128万元,三季度852万元,前三季度共2130万元,名列全省第四。烟台市、滨州市、潍坊市、青岛市、临沂市、威海市等6个市则上缴生态补偿资金1207万元。

  1-9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3%、12.0%、31.4%、5.6%。SO2、NO2上半年平均浓度已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但PM2.5、PM10绝对值仍然是国家二级标准的1.57倍和1.47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09.1天,同比增加了14.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8天,同比减少了1.8天。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5%,比全省平均下降幅度高1.2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2314件,罚款10.65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7件,罚款5415.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46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700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2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3件。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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