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东烟台市旅游局了解到,《烟台市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回访制度》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市旅游局在全国旅游系统内率先推出的便民服务新举措。
质量评价回访主要是工作人员依照 《烟台市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回访记录》中的10个项目对旅游者进行回访。回访在每个旅游团的行程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人次占比原则上不少于30%。
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回访工作人员要详细记录旅游者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以《旅游质监告知》的形式及时反馈给旅行社。
对旅游者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投诉,应组织上门回访,并给旅游者明确答复,直到回访旅游者满意为止。(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