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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 青岛交警再查处248名酒司机

2022年09月06日 15:14 新浪山东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5日讯 9月2日至9月4日,青岛交警开展全省第11次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青岛交警针对特殊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夜查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在酒驾易发点段设置检查点269处。截至行动结束,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248起,其中,查处涉嫌醉酒驾驶28起,查处酒后驾驶220起。

  9月2日22时10分,城阳交警在辖区龙游路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至检查点不远处时,突然驶入路边停车闭灯,反常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随即,驾驶人打开车门妄图弃车逃跑,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李某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李某某将被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9月2日22时16分,崂山交警在辽阳东路劲松八路路口设点夜查,寇某某行驶至夜查点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寇某某说,当晚他独自在家饮酒时接到妻子电话,便心存侥幸驱车接妻子下班,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晚,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宁夏路金湖路路口设查车点。22时35分许,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至查车点,民警上前例行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酒气,民警随即让驾驶员宋某某下车。经检测,宋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宋某某表示,自己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两杯酒,感觉意识清醒,又加上离家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非常懊悔。

  9月3日0时18分许,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民警在延安路设点夜查,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到检查点后,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车内酒味明显。经现场检测,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任某表示,自己和女友来青旅游,租了一辆白色轿车,当天晚上和朋友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自己本打算叫代驾,但觉得代驾费有些贵,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宾馆,没想到半路上被交警查获,付出的代价比代驾更“贵”。

  9月4日22时26分,一辆轿车行驶交警李沧大队宜川路合水路路口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停车掉头,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飘出浓重酒气,驾驶员许某某承认自己和朋友喝酒了。后经酒精呼气检测,测得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且许某某所驾车辆内还乘坐了两名孩子,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严重威胁自身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在“酒醉驾”的危险边缘试探。请广大驾驶人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驾驶,平安回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通讯员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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