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田茂战犯姓名

在沂源一个月杀死群众4272人

战犯藤田茂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日军陆军59师团师团长

残忍杀戮普通民众:自1942年6月至1945年7月间,在山东莱芜、海阳、东平、东阿、蒙阴等地区,先后参加十二次作战和四次讨伐,射、炸死抗日军269人,和平居民34人,民兵7人。其中由该犯命令部下射死抗日军30人、和平居民4人,对于避难逃跑之和平居民射死123人,其中由该犯命令部下射死30名,直接刺死3人。

为新兵检阅教育,在海阳县索格庄34名无辜和平居民被刺死,由该犯命令部下刺死4人;又在东阿县马家梅子以同样之目的,将袭击逮捕之八路军伤病员27名,全部使补充兵活活刺死,其中该犯令部下刺死5人,同时为分队员做模范突刺;在新泰县城北方田里,将抓来之和平居民1人活活刺死。

凌辱妇女致其冻死:在牟平县一个高粱地里,该犯抓住一个20岁左右的妇女,百般在其阴部加以凌辱,从而使其失去知觉,在严寒天气下活活冻死。

立花孝嘉战犯姓名

残忍刺杀中国俘虏并强奸妇女

战犯立花孝嘉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团42大队第四中队小队长

残忍对待中国俘虏:1942年2月至3月,该犯在扫荡中捉到两名八路军战士,因为他们在审讯时不言而被枪毙;1943年11月,在一次战斗中,该犯分队俘到一名中国人,该犯严刑拷问后用刺刀刺死;1944年3月至5月,在战斗中,该犯分队捉到五个中国人,该犯将其中一个枪杀,其余的四个送往济南,这次烧了一所房子。
  在1940年4月中旬,在42大队参加过一次新兵白刃战术训练,该犯分队将十个战俘手眼都绑着,排成一列,该犯刺死一个战俘。

  在1940年4月中旬,在42大队参加过一次新兵白刃战术训练,该犯分队将十个战俘手眼都绑着,排成一列,该犯刺死一个战俘。

高桥正锐战犯姓名

羁押居民毒刑审讯并纵狗咬人

战犯高桥正锐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团工兵大队中队文书

肆意拘捕普通民众、烧杀抢掠:1938年,该犯带队出发到郭里集杀群众8名,烧房子25间,杀牲畜10头;第二次出发到郭里集杀群众9人,烧房子15间,杀牲畜13头,强奸妇女9人;第三次又出发到郭里集杀群众4人,烧房子8间,杀牲畜20头,强奸妇女7人。
  1939年5月,该犯捕居民周在环,带来泰安,打昏死过几次,后来用五百斤麦子才换了出来。

捉过路夫妇、打死丈夫轮奸妻子:1941年初,该犯到泰安修建据点,在八大洼毁去民房1200余间,锯大树1000条株,曾捕一路过的夫妇,将男的打死,并掠其财物,把女的衣服脱光赶走(可能是轮奸后赶走的)。在同年的六月到李家峪村锯去仇相山等十余户的大树120余株,逮去鸡200多只,破坏井一眼,又破坏仇常宝洋瓦500余,抢牛6头。

加藤宽二战犯姓名

虐杀村民 妇女剃秃裸体游街

战犯加藤宽二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111大队2中队分队长

残忍杀害抗日人员:1940年在泰安天平店,将被捕的游击队员吕振成杀死;1943年5月,在泰安站,捕获抗日人员刘焜法,打昏了两次后又苏醒过来,然后将其父亲捕去打得死去活来,放出后数月才动身;
  1942年,捕泰安城青山街张宝山,后杀死;捕贾继雨之侄(系游击队员)及车站饭铺李炳森之母亲,李母被打的死去活来,放出后数月不能动身。

强奸虐待青年妇女:1943年12月,将贫民孙高井之妻、壮兴之妹、赵法睡之妻井氏及一张姓妇女捕住,将头发剃光,烧上臭油游街,并把她们放在水缸里(穿着棉衣)冻了半天才放出。同时捕贾某某的母亲和贾某某(其侄子),强迫二人脱去衣服,用剃刀迫使其侄子与其婶母交媾。
  1945年5月10日,捕贫民张某某之女、姚某之妻、靖某某之妻,还有三个小姑娘,将头发用剪子剪去烧上臭油,扒光衣服赤身裸体绑在车站上一天或是游街。

长岛勤战犯姓名

令士兵用俘虏作活草人练刺刀

战犯长岛勤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步兵第54旅团旅团长、陆军少将

疯狂杀戮抗日军人及无辜百姓:1942年5月—6月,指挥部队参加“泰(安)莱(芜)蒙(阴)作战”,“杀害抗日军人40名、和平人民20名,烧毁破坏民房是100余间”;1943年至1945年间,怂恿驻泰安大汶口地区之部下滨野中队长及其所属每日杀害中国人民及八路军至少3人,杀人无数;
  1942年至1943年,在泰安徂徕山,令其泰安之奥中联队四千余人,配合伪保安队日本宪兵队等封锁徂徕山抗日根据地,并威胁地方干部七千多名自首登记,俘八路军队员约五十余名,施行灌凉水、洋狗咬等种种酷刑后送往集中营或加以杀害;
  1944年3月该犯所属驻泰安之奥中联队及日本宪兵队汉奸队共3000多人,向泰安以北地区进行扫荡,俘八路军队员及青年群众50多名,并在大河峪放火烧了二十多间民房,当时有该部队的田中队长令其机枪射手高桥,向赶集的两名挑担子的百姓射击,当场死一名,伤一名,村里的鸡猪全被吃光,其强奸妇女不计其数。

渡边雅夫战犯姓名

囚禁八路军 酷刑拷打致死

战犯渡边雅夫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日军59师团准尉

疯狂杀戮大批民众和军人、强奸妇女:某日奉分队长命令,将被俘战士一人,进行残酷拷打。该犯及其他日军士兵,用枪刺刺死,该犯自供共有两次这种行为。
  自1937年4月27日至1940年2月,扫荡沂水一区,围村附近村庄,在前后马荒村、宴家铺一带杀死群众3人;在沂水六区大杜庄建据点,打死群众4人;1939年至1940年,在山东省沂水县,杀死群众28人,抓走壮丁8人送往东北,打伤4人,强奸妇女4人,另有十八岁的闺女被轮奸致死;
  1939年2月初七,该犯在沂水十区关坡乡上下峪村,用机枪和炮火当场打死群众56人,伤9人;1939年,该犯令其部下谷田带领去十四区王庄安据点,打死群众10人;1940年10月初十,扫荡十大区曹宅、河南、唐庄等三十余村残杀群众14人,毒打致残废者2人;1938年2月至1940年,该犯在昌乐县十、十一、十二等三个区清剿游击队,杀人148名,杀妇女17名,强奸妇女180名。

手法残暴狠毒:1939年至1940年在山东沂水县,该犯将十八岁的闺女被轮奸致死;该犯驻牟平城时,曾抓八路军工作人员囚入地下室用洋狗撕咬,或施以灌凉水、火油等非人性的酷刑拷打。以这种办法致死者,不计其数,并作情报工作;1942年在山东省峄城县,该犯曾带队出发到该县四古邵一带,捕农民8名,到峄城县北,全部用刺刀刺死。

齐藤清战犯姓名

残杀平民 在大明湖附近强奸妇女

战犯齐藤清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日军济南警备队军官

残杀济南民众和军人:在1944年1月上旬,下令在济南市外黄台北方射杀3名八路军战士;1944年3月,该犯在上司的指挥下在济南宪兵分队射杀2名八路军工作人员;同月,该犯下令在市内铁路工厂严刑拷问并杀害2名和平人民。
  1944年4月,该犯亲自逮捕了20名和平人民并监禁在了警卫队的留署所十天。

  在1940年4月中旬,在42大队参加过一次新兵白刃战术训练,该犯分队将十个战俘手眼都绑着,排成一列,该犯刺死一个战俘。

广濑茂治战犯姓名

教育青年士兵刺杀俘虏及平民

战犯广濑茂治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团53团41大队第3中队 曹长

残杀济南民众和俘虏:在山东地区参加过十次以上对我军扫荡作战,从事了对中国和平居民的抢掠,抢走了各种物品(含贵重物品),并且毁坏牧畜等,其中仅牛被打死即有50余头,猪有100多头。

  该犯捕张家庄居民徐永常,令其部下五习子(外号叫牛津)当场枪杀。同年三月底在黄集前捕居民,有泉林庄的杨锦福、李村的胡光住、东石汶的赵如山等三人,令其部下五习子全部枪杀。

菊池义邦战犯姓名

高粱地凌辱妇女使其活活冻死

战犯菊池义邦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团 54旅团 111大队队列科副科长

残忍杀戮普通民众:自1942年6月至1945年7月间,在山东莱芜、海阳、东平、东阿、蒙阴等地区,先后参加十二次作战和四次讨伐,射、炸死抗日军269人,和平居民34人,民兵7人。其中由该犯命令部下射死抗日军30人、和平居民4人,对于避难逃跑之和平居民射死123人,其中由该犯命令部下射死30名,直接刺死3人。

  为新兵检阅教育,在海阳县索格庄34名无辜和平居民被刺死,由该犯命令部下刺死4人;又在东阿县马家梅子以同样之目的,将袭击逮捕之八路军伤病员27名,全部使补充兵活活刺死,其中该犯令部下刺死5人,同时为分队员做模范突刺;在新泰县城北方田里,将抓来之和平居民1人活活刺死。

凌辱妇女致冻死:在牟平县一个高粱地里,该犯抓住一个20岁左右的妇女,百般在其阴部加以凌辱,从而使其失去知觉,在严寒天气下活活冻死。

冈部利一战犯姓名

曾为迫击炮手 多次炮轰山东村庄

战犯冈部利一

职务及所犯罪行摘要:

职务:59师团109大队伍长

用迫击炮疯狂杀戮民众:1943年2月,59师团109大队第54中队负责保卫铁路并对八路军和游击队讨伐之任务,计参加扫荡约15次以上。在山东焦造口村进行的扫荡中,用迫击炮打死八路军战士2名。为了恫吓居民,用迫击炮向乡村射击,将村民房烧毁30余间,并击死和平居民6-8名。

  1943年5月,山东蒙阴一个村庄,扫荡时用迫击炮打死战士2名;1943年8月,山东二重河村,在109大队参加扫荡,俘战士150名,在火车站时,有10名想逃跑,击伤2名,后用刺刀刺入胸部杀死。

掠夺百姓财物:山东某村,扫荡中掠夺村庄居民一家财物计:猪1头、黄豆1袋及其他物品,并殴打了反对掠夺的和平居民;山东一个村庄,扫荡中掠夺该村居民一家财物计:上衣2件,食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