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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种违法广告药品被暂停销售

A-A+2014年1月21日14:56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近日,10种药品因严重违法广告分别在山东省青岛、烟台、潍坊、德州被实施暂停销售。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在广告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做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10种被禁售的药品为:

  1.参花消渴茶,国药准字B20020426,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

  2.亦芝堂百癣片,国药准字Z20054371,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3.古佗双宝,又称藤黄健骨丸,国药准字Z22021814,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古佗双宝,又称驱风通络药酒,国药准字Z20026501,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御室金丹气血双补,国药准字Z20083481,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6.脾肾双补丸,国药准字Z62020419,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7.耆鹿逐痹胶囊,国药准字Z20010052,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葛洪桂龙药膏,国药准字Z45022017,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9.多爱康生血片,国药准字Z21020758,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10.晶珠塞雪风湿胶囊,国药准字Z20025145,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见习记者 陈晓丽 通讯员 曲立美 赵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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