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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成吸油烟机不合格

A-A+2013年11月25日17:56解放日报评论

  本报讯 (记者 陈玺撼 实习生 万乐淳)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发布的吸油烟机比较试验结果显示,从本市市场上抽取的30件吸油烟机样品,价格从399元至3599元不等,基本涵盖国内各大吸油烟机品牌,经检验有16.7%不合格。

  其中,标称由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生产的家用吸油烟机(标称商标:JNINHLIA;型号:CXW-180)在实验中的电机绕组温度达235.2℃,超出标准限定的215℃,产生故障时不具备足够的保护措施,可能引发触电、火灾等情况,共有3款吸油烟机产品在该项目上“落马”。

  另有两批次产品电源线直径达不到标准最低限值,在工作电流过大的情况下,电源线温度会过高,从而导致绝缘物质老化,产生漏电等危险。标称由上海雅伽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西洋(6.63, 0.01, 0.15%)弗莱卡”吸油烟机(型号:CXW-218-TB5)所用铜丝横截面积仅为0.28平方毫米,而标准规定横截面积再小也不得低于0.75平方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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