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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华锦鸿仕雅居住两年大面积漏水 墙皮掉落

A-A+2013年7月10日13:21中国山东网评论

鸿仕雅居小区6号楼外墙布满维修痕迹 鸿仕雅居小区6号楼外墙布满维修痕迹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7月10日讯 “2010年交付的新华锦鸿仕雅居小区,刚住两年窗户就开始漏水。”青岛市民杨先生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自2011年夏季以来,新华锦集团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鸿仕雅居楼盘有几十户房屋出现漏雨,近40位业主为此专门成立了“治漏雨”QQ群。物业坦言可能是保温层防水工作未做好,目前开发商已对保温层进行整修。

  百万新房入住两年即漏雨 业主特设“治漏雨”QQ群

  2012年夏季,市民杨先生开始装修自己购买的鸿仕雅居小区新房。装修时杨先生发现,原本有些潮湿的新房墙体出现大面积漏雨,“装修到一半,家里的地板被水泡了,墙皮掉落,我不得不停工”。经过打听杨先生得知,多位同住6号楼东户的邻居与自己有着相同的经历,“漏雨严重时就像开水龙头似的,我邻居一晚上接了四盆水。”

  “我们找专业人士来看过,外墙防水没有做好,保温层内存水很严重。以前雨大时都能看到水从保温层里溢出来。”杨先生表示,自从发现新房漏雨后,他曾三次联系到小区物业的维修人员,工作人员的维修措施大多是为外墙抹防水胶,漏雨问题反复出现。杨先生由此担心,“这样的维修方式治标而不治本。”

  杨先生表示,为了治理房屋漏水问题,近40位业主成立了“治漏雨”QQ群。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在该群中了解到,除杨先生所在的6号楼漏雨问题严重外,7号楼、10号楼、11号楼等多个楼座的住户家中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雨情况。7月5日,记者来到青岛清江路的新华锦鸿仕雅居小区,6楼号外墙上涂抹防水胶的痕迹清晰可见,维修时使用的吊笼依然挂在墙外。

  物业坦言漏雨登记不少 开发商称已整修保温层

  青岛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仕雅居小区项目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自6月接手管理小区以来,“几乎每天都有在我们这登记房屋漏雨的业主”。由于小区刚更换了物业公司,交接工作尚未完成,近期业主们仍需直接联系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广厦物业的工作人员辛女士表示,房屋大范围漏雨可能是由保温层蓄水及楼房防水没做好所致。

  对此,山东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满先生则称,自5月中旬起,维修人员已对6号楼墙体保温层进行整修,并重新对楼座做防水,涂抹防水胶。“近期业主反映房屋漏雨的情况比较少了。”为了方便业主们联系维修人员,开发商已经将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张贴在电梯间内。

  防渗漏最低保修五年 地产商应履行保修义务

  记者了解到,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与此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注明,“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郑贻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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