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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汇宝大酒店开房无人核实证件 或被追究刑责

A-A+2013年6月28日10:56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记者暗访:持他人证件顺利办理了入住手续 相关规定:酒店不查证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究刑责记者暗访:持他人证件顺利办理了入住手续 相关规定:酒店不查证件造成严重后果可追究刑责
位于纬二路的汇宝大酒店,记者持他人证件在汇宝大酒店顺利开房。位于纬二路的汇宝大酒店,记者持他人证件在汇宝大酒店顺利开房。

  济南日报6月26日讯(记者 王宝泓)  一石激起千层浪。针对近日本报报道的开房乱象,读者反响强烈。采访中记者发现,多家星级酒店都存在此问题。记者采访汇宝大酒店持他人证件开房时,工作人员也未核实证件是否为本人所有。

  20日,记者来到位于济南市纬二路的汇宝大酒店,提出要开房,工作人员先对记者说明价格,确认记者想要开房后,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记者将同事身份证递给服务员后,服务员直接拿到机器上刷起来,并未抬头核实顾客本人和身份证是否一致,也未开口询问记者是否是身份证所有人。在押金条上签字时,记者签上同事的姓名。

  开完房后,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张房卡附带着两张早餐券,值得注意的是,并未告诉记者如果加一人入住的话是否需要去前台登记。

  据2011年公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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