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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度小区物业费凭空涨价 业主不满反遭起诉

A-A+2013年6月25日14:1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青岛6月24日讯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征求业主意见就涨价涨了一半多,业主不满反遭起诉,青岛平度市苹果·塞威士小区一期的居民高进祥近日向齐鲁网热线(0532-85757799)反映了这一情况。随后记者展开调查。

  物业费涨价业主拒交 被断水电还被起诉

  记者了解到,高进祥买的是青岛平度市苹果·塞威士小区一期的房子,根据当时的物业合同,2005年买房以后,他一直都是按每平米每月两毛八分钱的标准交物业费。高进祥向记者出示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第六条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方式:多层住宅为0.28元/月/平米。可是从2010年开始,物业费一下子涨到了每平米每月四毛六分钱。这让高进祥和许多业主都不能接受。

  “《业主临时公约》里规定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并且规定有效期至业主大会制定新的《业主公约》,而我们这个小区业主大会还没成立,物业公司单方面严重违约提高物业服务费,那我们能支持吗?”高进祥拿出《业主临时公约》,向记者陈述。由于不愿意交这高出一半多的物业费,高进祥家里被断过水,断过电,现在还被物业管理方起诉至法院。“他们是威逼利诱,以前还给我送过礼,让我给别人带个头,把钱交上”,高进祥告诉记者。

  业主大会还没成立 新的物业合同是哪来的?

  既然有明文规定,那物业为什么要提高收费标准?记者向该小区现在的物业管理方新厦物业的许经理求证。许经理说新厦物业2008年上半年才来到这个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早在08年1月1日就过期了,他们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来制定收费标准,并且签了新的物业合同。也就是在这份新的物业合同里,每平米每月四毛六分钱的收费标准成了新的明文规定。不过,就这份新合同来说,高进祥和许多其他的业主都说没有见过,当记者要求许经理出示一下这份合同文本,许经理以不方便远程传输拒绝了。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到,青岛《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采用招投标方式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核定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也可自行管理物业。苹果·塞威士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新来的物业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签订了新的物业合同呢?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说法不一致

  针对这份“神秘”的新物业合同,记者提出了更多的问题。新厦物业的许经理表示这个小区没有业主大会,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曾经向小区业主公示。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名为中鲁的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姜经理却回应说从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过物业费为四毛六分钱的服务合同。“只签过一个前期合同,到期了就没有了”。(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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