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 李保光) 为逃避税费,山东绿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某、业务部经理王某,将原本应该采取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花生,改为通过边民互市的贸易方式进口。日前,市中院判处该公司罚金205万元;彭某、王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获缓刑。
2013年3月,青岛海关缉私分局在侦办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过程中,发现山东绿地食品有限公司的国际业务部经理王某,曾在进口印度MBM 公司花生时存在犯罪嫌疑,随即展开调查。
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彭某供述,为了降低成本,他安排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王某具体办理此事。王某等业务人员从印度购买花生运至越南海防港,再以每吨支付900元代理费的价格委托青岛某进口代理公司经理熊某(另案处理),以中越边民互市贸易货物,从广西通关进口。
截至案发共走私进口花生662.5吨,偷逃税款203.1万元。市中院判处该公司罚金205万元,没收200万元违法所得。彭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