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调整城市划分标准 济南青岛不再算是特大城市
济青不再算是特大城市
我国调整城市划分标准 对接相应户籍管理制度
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正式对全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根据新标准,济南、青岛将由特大城市变为大城市。《通知》要求,新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记者陈晶
千万人以上为超大城市
新标准增加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成了五类,增加了超大城市,同时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分别为Ⅰ类小城市、Ⅱ类小城市、Ⅰ类大城市和Ⅱ类大城市。此外,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根据新标准,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类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类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类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类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成新统计口径
此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而非之前的市区和近郊区。
据了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济青不再是特大城市
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年) 中曾提到,城区人口达到300-500万就是特大城市,城区人口在100万-300万之间为大城市,城区人口在50-100万则为中等城市,人口低于20万为小城市,5-10万人为小城镇。根据这个标准,济南、青岛城区人口超过300万,进入了特大城市行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5个城市是大城市,枣庄、东营、泰安、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个城市为中等城市,莱芜成为地级市中唯一的小城市。
根据最新标准,全国大部分城市将会被降级,很多城区人口不到500万的,将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新标准实行后,济南、青岛城区人口没有超过500万,将“跌落”为一类大城市。烟台等5个城市虽然不会“降级”,但却会被归为二类大城市。其余10个城市地位则保持不变,有9个城市城区人口在50-100万之间,仍然是中等城市,而作为全省人口最少的城市,莱芜仍为小城市。
而根据山东省政府规划,到2020年,济南、青岛两市城区人口将达到500万左右;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4市城区人口将达到100-300万,其中淄博、烟台、济宁、临沂4市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以上;50-100万人的中等城市15个;20-50万人的小城市50个;10-20万人的小城市35个;5-10万人的小城镇约50个。
全国超大城市有7个
调整后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1000万以上)
●特大城市(500万-1000万)
大城市(100万-500万)
中等城市(50万-100万)
小城市(50万以下)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有7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按照新标准为超大城市;城区人口达到500-1000万的有11个城市,分别是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苏州、汕头、哈尔滨、香港,为特大城市。
全国特大城市数量急剧减少
专家:降级没什么不好,有助克服城市病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指出,新的划分标准很重要。原因是,过去100万就是中国特大城市的规模,就要对所有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严格控制规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概是200万到500万之间的城市是最符合规模经济的,从效率的角度来说,是最合理的。”他在近期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本次标准确定后,全国的城市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即特大城市数量急剧减少。
根据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全国有3级城市。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而根据新的城市标准的设定,很多城区人口不到500万的,将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比如青岛、郑州、徐州、赣州、唐山等。
首都经贸大学特大城市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蒋三庚指出,这没什么不好。很多城市希望做特大城市,殊不知像北京目前是需要疏散人口,做特大城市会导致系列的城市病问题。“因为人口规模太大后,各种资源的承载力会不够,所以城市发展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没必要求大。”他说。 综合新华社、央视
专家解读
原标准已不适应城镇化发展
国务院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记者20日采访部分专家,他们表示,当前,中国城镇化正处于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人口和城市分类管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石楠说:“这次划分调整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还按照原有标准,与今天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表示,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还是20多年前制定的,当时的城市化率不到27%,仅为现在的一半。此外,当时的城市规模普遍较小,各个城市存在的问题普遍是发育不足的问题。他说:“当前,随着人口流动和聚集,部分城市因规模过大出现了城市病问题,部分城市因资源枯竭等出现衰退问题,多数城市都实现了快速增长,出现结构性失衡问题,因而,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在应对新的问题时缺乏针对性。”
新标准有利于实施分类管理
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与以往相比,不仅更加细化,还普遍提高了人口规模的上下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新标准更加清晰,更能适应当前城镇化实际要求。与一些政策的对应性更强,以户籍管理制度为例,以此为标准,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适度放开,都一目了然。”
受访专家表示,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有利于城市管理。对此,陈飞表示:“比如对大城市的细分,更好地适应了对人口的管理,增设超大城市,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另一方面能够更有针对性应对个别城市的大城市病问题。”
新标准特别提出,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石楠表示,以前统计口径多是户籍人口、非农业人口,现在按照城区常住人口,更符合实际。他说:“特别是沿海城市,农业人口、非户籍人口占比例很大,以常住人口来界定,能真实反映城市人口集聚情况。”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