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1月21日讯(记者 于潇潇)近日,济南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对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做出实质性的行动方案。在这场被称为“史上最高规格”的治气行动中,济南市委组织部长任职督查组组长,对治气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提升省会城市形象,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济南市委、市政府决定迅速采取行动,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争取到2014年底,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2015年底,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达到7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以内;2016年以后,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年年治霾,而效果却总是不尽如人意。这次推出的“十大行动”如何保障效果?大众网记者今天了解到,为保障“十大行动”的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成立由王敏书记任组长,杨鲁豫市长、徐长玉主任、殷鲁谦主席任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除此之外,济南市委、市政府还制定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大众网记者在《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看到,督查组的组长为济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勇,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覃俊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强、市环保局局长高立文任督查组副组长。
“由组织、纪检部门组成督查组,建立如此强有力的考核体系,还是第一次。”今天下午,济南市环保局长高立文告诉大众网记者,这一举措,足见济南治气之决心。
大众网记者在《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中看到,济南将对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和“十大行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分阶段、分类别、分层次的督查考核。对重点工作将单独立项,重点督查考核;对领导重要批示、社会热点问题、重点工程项目、关键指标实行跟踪督查,加密督查考核频次。
同时,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依程序和权限将送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