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济南通报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济南市的巡视整改情况。据了解,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3件,其中大案要案53件。
13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查
今年8月至9月,济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3件,其中大案要案5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同比上升160%。济南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开展执法办案“回头看”、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活动,深入查摆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理的案件实行网上全程监督。
经过三轮清理,济南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40个减少到15个,目前正在推进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今后,各级纪委负责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制定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的方案》,围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8个方面工作内容,制定了日常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市管单位“一把手”审计全覆盖
在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济南市下达了201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名单,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市管副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现了市管单位“一把手”审计全覆盖。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长的单位一把手和交流使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重点,将人民来信比较多、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市)区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
目前已完成2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6个去年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审计跟踪工作。加强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43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沟通和审计后谈话办法》,对审计中发现严重经济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目前已对8名干部进行了审计谈话,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审计线索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