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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女子与35岁小叔子偷情后被其砸死分尸

A-A+2014年11月13日10:20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温州11月12日电 躺在床上的是小叔子和嫂子。他们相恋并同居。

  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她踢了我一脚,把我踢下去了,我看到床底有锤子,就砸她了。”

  陶某把刘某砸死,然后用菜刀分尸,最后丢弃。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杀嫂分尸案作出一审宣判,陶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叔嫂恋

  今年1月5日的晚上,陶某跟朋友在外面喝酒,回到住处,已经是6日的凌晨了。

  回来后,他又开始和刘某吵架。陶某说,他们平时关系挺好的,就是有时候自己外面喝完酒,回来就会吵架。

  刘某是他的女朋友,另一个身份,是陶某大哥的妻子,他的嫂子。2006年以来,35岁的陶某与45岁的刘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同居。他们都是贵州人。

  2006年,因犯强奸罪入狱的陶某出狱,大哥将他带到温州打工。不久,大哥回了老家,陶某和刘某就走到了一起。

  当晚吵完架后,“她躺在床上,我不理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踢我一脚,把我踢到床下。”

  陶某看到了床下的榔头。

  分尸

  刘某背对着陶某。

  陶某说,自己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榔头,“砸她的头部,砸了大概三四下”。

  公诉机关指控,同居期间,陶、刘两人时常争吵。1月6日凌晨2时许,陶某在市区阳东路暂住处内,趁刘某熟睡,手持榔头击打她头部致其死亡,用菜刀分尸后,分三次将尸体抛弃。

  然后,陶某开始毁尸灭迹,连同带血的枕头、被单装在不同的塑料袋、旅行袋、编织袋中。他说,自己怕被抓到。

  第二天,陶某开始处理尸体,将尸块、被单等物扔到某桥下水坑、堤坝等不同的地方。陶某还到银行,从刘某的账户上提取了9000多元人民币,坐车逃回了贵州。

  同年1月14日,陶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陶某持械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并分尸、抛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陶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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