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1月6日讯 对于每一个经营者来说,依法纳税是一项应尽的基本义务。自2012年“营改增”改革试点以来,当年一年试点各地就实现减税400亿元。然而最近,临沂市兰陵县很多跑货运的车主却对当地的一项税收提出了质疑。其中最让他们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这项国税只有兰陵这一个县征收,而周围的几个县区却并没有这项税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看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真相力量》的调查。
货运车想年审必须先缴税车主质疑:为何其他县没有?
既然是国税,为什么附近几个县区都没有,唯独只有兰陵县征收?当地很多货运车主对于这样一项税收纷纷表示很不理解。而他们在对此进行抱怨的同时却又不得不缴,因为在兰陵县这项税收是直接跟审车挂钩的,也就是说如果不缴税,他们的货运车辆就无法进行年审。
记者采访中有大车车主抱怨称,“我去年交了2600,前年3300,今年不知道多少钱,不交不给你审啊。”“合法不合法不敢说,我也不知道。……他是按吨位来收的,10吨到15吨一个阶段,15吨含15吨到20吨一个阶段,20吨含20吨到25吨一个阶段。”
收税工作人员没穿制服称此税属于“试点”
在兰陵县交通综合检测服务大厅内,记者找到了这个叫做“税款收缴服务区”的服务窗口。两名并未身着税务机关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却在这里专门从事税款收缴的工作。
税收窗口的女工作人员说,“你别问俺是哪里的,你从这里交就行。” “是按吨位收的,满五吨开始征收……25吨是1680,25吨以上的都是1860。”
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身份语焉不详,对税款的征收标准却是对答如流,并指点记者去查看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份发布的《苍山县(后更名为兰陵县,这个括号里的字只上字幕用不必配音)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告》。
这份通告明确写明了这项税的征收方法与征收标准:“纳税人在车辆审核时,按照先完税后年检的原则,由县交通局代征上一年度税款;对过户车辆未提供完税证明的,交通部门一律不予车辆年审。”征税标准一栏中则十分明确地将货运车辆按照吨位分为八个级别,五吨为起征点。
车主质疑,“这个税为什么别的地方没有呢?”
工作人员回复称,“是试点……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你属于这里的话就按照这里的标准收。就像房价一样,你从这里买房子就按照这里的房价,你从外地买房子就按照外地的房价。”
征税标准不论营收论吨位国税局称这叫“定税”
虽然这份通告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并且摆放在兰陵县交通综合检测服务大厅的显要位置。不过这样一纸通告却并没能打消货运车主们的质疑。
车主说,“你是拉黄金的,我是拉白菜的。你说咱俩谁挣得多啊?根本就不合法。老百姓无法接受。”
任何车辆不管能不能挣到钱、能挣多少钱,都一律按照吨位缴税。这样的计算方式有些令人费解。而更让车主们无法理解的是,在按照通告的规定缴纳全部税款后。兰陵县国税局都会出具这样一张税收通用完税证。其中的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一栏中,并没有体现出任何与吨位相关的信息。例如这辆吨位为19.3吨的货车被强制规定年销售收入为5万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记者来到了兰陵县国税局进行咨询。兰陵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杨科长说,之所以按照吨位收费,是因为“我们是无法监控你到底营业是多少。所以就给你定的税额。你比如说个体户一个门头收六百,这个叫定税。”
政策法规科的杨科长告诉记者,其实这项税收早在2010年,已经由县地税局开始实施征收。主要的针对的是个体货运车主,由于这部分经营者大多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也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税收征收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所以不得已与交通部门联合采取了这种以“车辆年审”为条件强制性征收的办法。2013年“营改增”改革后,这项税收才由兰陵县国税局全盘接管,并继续之前的模式。
而当记者问起为什么别的县区没有这项税收时,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兰陵县国税局政策法规科杨科长说,“你不要这样攀比这种情况。县区有征的,有不征的。也许你不去征收国家就漏了……那是咱们县区把源头堵住了。有的县区没堵。……你也可以理解成咱县里税收任务完不成。”
律师解读:按吨位征税不合规定
将缴税与车辆年审挂钩,缴税金额统一按照吨位征收。兰陵县税务机关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呢?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吉泉告诉记者,按照吨位进行征收的办法是十分不合理也不合规定的。
那么县级人民政府又是否有权利将国税的征收权交由交通部门代行呢?交通部门又是否有权力将缴税作为是否予以车辆年审的前提条件呢?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税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征收的话必须由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允许国税局委托交通部门进行征收。交通部门能不能先缴税然后办理营运证年审呢?根据相关规定,这是不允许的。税收的管理权在国税或地税部门,而营运证的管理权在交通管理局,他们各自的职权是不一样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营运证年审,不需要以是否交纳税款为前提条件。”
随后,记者将所了解到情况反映给了兰陵县国税局的上级主管部门--临沂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的一位负责人的答复却让记者哭笑不得。临沂市国税局的这位负责人将责任远远的推给了交通部门。看来这位负责人也十分清楚兰陵县国税局的征收方式属于违规操作。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合规定的税收方式却堂而皇之的摆在了兰陵县综合检测服务大厅内,如今已经长达四年之久。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从治国理念到具体的一个行政行为,都越来越强调一个“法”字,过去那种一拍脑袋一纸通知就一个行政决策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