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5日讯(记者 张帅)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包括山东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区市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据了解,截至目前聊城、济南、淄博3 市已经决定在会议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时间均为6日至12日。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六省(区、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中心预测,4日至5日、8日至11日北京可能发生两次明显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或达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研究决定,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分区域、分时段组织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自11月6日起,除上述城市继续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外,天津市、河北省的唐山、衡水、沧州,以及山东省的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尽可能采取限、停产措施。
从5日开始,山东省部分地市陆续启动减排措施。
聊城最早发布相关信息,今天下午,聊城市政府公布:自11月6日0时至2014年11月12日24时,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车辆限行。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聊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5日19时,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得到了济南实行限行的消息。济南市也启动了Ⅰ级应急减排措施,自11月6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党政机关车辆自11月6日0时带头实行限行,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限行规定详见公告;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但截至发稿,济南尚未公布具体限行措施。
随后,淄博市发布了限行政策。淄博市规定,6日0时起至11月12日24时,淄博也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通行),双号限行;双日双号通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单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黄标车、无标车、拖拉机、砂石车、渣土车及蓬盖不严的散装物料运输车禁止在国省道和城市道路通行;限行期间,客运、校车、环卫、运钞、军警、消防、救护、邮政快递、工程抢险、运输鲜活物资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此外,截止记者发稿时,山东高于北京预警级别启动响应措施的6个市中,德州市、东营市相关部门表示,尚未接到车辆限行的相关信息;滨州市也未发布限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