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聊城11月5日讯(记者 满倩)齐鲁网记者今天从聊城市人民政府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聊城市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聊城市政府决定,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我市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据介绍,此次聊城限行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0时至2014年11月12日24时。限行区域为聊城市人民政府驻地城区四环道路(含)以内。
通告称,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全天禁行。同时,聊城核发号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另外,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通告要求,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聊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