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1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山东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规范农村民居建设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未采取抗震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大的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农村民居倒塌破坏,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此,山东将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山东省提出,对于跨地震活动断层或者有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村庄,70%以上农村民居建筑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村庄,60%以上农户自愿申请参加且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改建村庄,将有计划地实施改建。
此外,山东各地将对本地农村民居的抗震性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融合各项涉农资金和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补助资金,其补助方式将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办法,或政府集中购买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