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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企业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 推动诚信建设

A-A+2014年10月14日08:51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建立企业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 推动诚信建设

  齐鲁网10月14日讯(记者 庞军 赵吉信 莱芜台记者 刘敬红)企业诚信不诚信,红黑榜上晒一晒。莱芜、滨州等地建立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红黑榜定期集中发布制度,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推动诚信建设,树立诚信风尚。

  近日,莱芜市27家部门、单位共同签署《“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决定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并将在媒体公布。荣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排污达标、依法纳税的企业列入红榜。存在纳税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失信企业列入黑榜。凡上榜的红榜企业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被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莱芜市塑机协会理事朱伟认为,这将促使企业更加讲究诚信:“上红黑榜这件事情,给我们企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咒,促使我们只有诚信地去经营,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回头客,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

  在滨州,市住建局、银行等各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建立起不同形式的“红黑榜”,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环境。滨州市文明办副科长王淑美告诉记者,滨州市将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建立诚信信息“红黑榜”专栏,把全市所有单位“红黑榜”内容全部链接,震慑社会失信行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对一些好的典型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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