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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级法院陪审率仅17% 陪审最低补贴13元

A-A+2014年10月13日09:20新华网评论

  [提要]记者日前从《关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获悉,人民陪审员工作目前面临总数不足、陪审补贴标准偏低等问题。

  记者日前从《关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获悉,人民陪审员工作目前面临总数不足、陪审补贴标准偏低等问题。山东省有的地方陪审一起案件补贴为30元到50元,最低的只有13元,甚至不足以补贴交通、误工等费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省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不断增长,已由2005年的3543人增加至13903人。其中,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及其他人员达6042人,占43.5%;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有1583人,占11.4%。今年1月到8月,全省法院的陪审率达到69.5%。今年,我省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引入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目前已经陪审1499件。

  在山东,人民陪审员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实际问题和困难。据了解,目前我省人民陪审员总体数量仍然不足,平均每7100人中才有1名人民陪审员。而且,中级法院的陪审率一直偏低,目前仅为17%。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有48个法院的陪审率超过了80%,但也有38个法院陪审率在50%以下。

  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有的法院把人民陪审员作为缓解审判人员不足的一种措施,长期固定到审判庭,使得人民陪审员成为“编外法官”;有的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审判指导还不够有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导致有的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存有趋从心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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