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
15.关于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填报不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研究制定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措施办法。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市、县、乡镇和基层党组织均召开了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力度。从全省在职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截至到2014年1月)的省管干部中,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了103人,对其填报的2013年度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目前正在对核查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对发现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便于领导干部主动校正报告信息,重新设计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组织全省2600多名省管干部按首次报告要求填报。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全部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疑点或有举报反映的,一律予以查核。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共查核拟提拔重用干部个人报告事项108份。
16.关于买官卖官问题在个别地方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深入做好重点案件查处工作。迅速启动对刘贞坚受贿卖官案相关行贿人员的调查处理,对涉案的行贿买官人员全部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此外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建立了干部处理等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的办法》。今后,凡涉及买官卖官案件或省管干部违法违纪的,有关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责任倒查和对行贿买官人员的处理。三是加大对买官卖官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实行买、卖同查,依法依纪严处,绝不姑息。进一步健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涉及行贿买官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惩处。
17.关于“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开展“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责任倒查。对淄博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唐会礼和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的“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工作已完成,均已提出问责意见;对2012年5月以来被查处的其他23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责任倒查,其中属“带病上岗”的5人、“带病提拔”的18人。这暴露出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失察、失管等突出问题,教训十分深刻,省委责成有关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吸取教训,切实加以整改。同时,将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纳入倒查范围,组织各市、县(市、区)对近两年“带病提拔”需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责任倒查。二是建立受处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自启动机制。今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干部,凡属“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需要进行责任倒查的,一周内启动倒查程序,一个月内查核完毕。三是健全经常性了解干部情况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改进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方式,全面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
18.关于跑官要官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一是严格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答复意见》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和个人推荐提名责任,党委(党组)推荐干部必须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或加盖党委(党组)印章;个人推荐干部必须书面署名推荐。进一步加大对拟提拔重用人选信访举报查核力度。凡对拟提拔重用为省管干部人选的举报反映,线索具体、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除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核查外,省委组织部一律结合干部考察或派出调查组直接查核。今年7月份以来的干部调整中,对3名在考察期间有举报问题没查清的人选,暂缓提交研究,后经认真调查,其中2名查实不提交研究,1名查否后提交研究;对1名任前公示期间有举报,经调查部分属实的人选不予任用。二是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把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一律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省委常委带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并作出承诺。组成4个检查组,结合巡视工作,对被巡视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省委组织部认真进行了整改,有关情况已专题报中央组织部。
19.关于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严重,“提前离岗”问题普遍存在问题
这一问题是长期形成的历史问题,涉及面广量大。整改开始时,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畏难、观望心态。对此,省委常委班子态度坚决,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提前离岗”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底。二是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目前,超配的省管干部,除按新口径不需整改以及受组织处理虽超过影响期但综合评估不宜调整的外,均已调整消化到位。截至8月底,各市已整改消化总超配数量的60.2%,其余人员年底前全部消化到位。三是积极稳妥解决干部“提前离岗”问题。省委组织部于7月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全面停止提前离岗做法,同时积极做好提前离岗人员返回的准备工作。2014年年底前,各地2010年8月1日后提前离岗人员,应返回工作的一律重新返回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提前离岗的人员,如本人有返回工作意愿的,也予以安排。对返回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特长和熟悉领域,妥善安排工作。
20.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造假的问题
一是在全省部署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省组织124人,共审核干部档案4313卷,其中省管干部档案2528卷,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档案1785卷。目前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整理汇总有关情况。对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组织部检查组反馈的立项督查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制定下发《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对将纳入本级党委管理范围的拟提拔重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和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在内的新进干部队伍人员,一律先严格审核档案。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清前一律不进入酝酿或任职、调动、录用程序。三是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研究制定了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实施意见,下发了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保管关、出口关,严格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程序,严肃查处干部档案弄虚作假行为。
三、坚持常抓不懈构建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意把整改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王岐山同志在听取蒙阴县委和我省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指示要求,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教育,坚持不懈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地强化宗旨意识,让理想信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不断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省委做起,督促全省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改进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抓好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立足打持久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行制度规定到位,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汲取以往在干部任用、管理、监督中存在问题的教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的笼子关严扎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匡正风气。
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决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六是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对集中整改与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举一反三,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都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七是注重整改工作成果运用,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着眼于加强党的长远建设,着眼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对整改工作中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都坚持既解决问题,又总结经验教训。把解决问题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全省各项工作开展,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12388;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21号省纪委信访室,邮编:250001(信封上请注明“对山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dsjw@sdjj.gov.cn。
中共山东省委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