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8日讯(记者 蔡晓彤)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菏泽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菏泽市单县莱河镇中心校校长葛占利工作日中午饮酒。单县监察局给予葛占利行政警告处分。
2.菏泽市定陶县二中驾驶员马春安违规使用公车。定陶县教育局给予马春安行政警告处分。
3.菏泽市东明县沙窝镇杨桥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刑增银借孙子过生日之机大操大办。东明县纪委给予刑增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菏泽市高新区吕陵镇王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保全、主任王学海、会计李会玲、村委会委员王忠立公款吃喝。吕陵镇党委给予王保全、王学海、李会玲、王忠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