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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邓向阳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

A-A+2014年10月8日10:25大众日报评论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决定:

  接受邓向阳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51234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免去:

  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平(女)、刘绍先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谢萍(女)、刘革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孟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颜振贞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为(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师京华(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顾笑艳(女)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辉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55号)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提请,于2014年9月26日任命:

  王世磊、王殿林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永、陈巍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岩平、张景华(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第56号)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于201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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