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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源一职员50万公款挥霍殆尽 只为博取情人欢心

A-A+2014年9月28日21:46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7日电 (公为进 翟天德 刘晓芳)只为博取情人欢心,50万公款竟被自己挥霍而光。9月22日,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东里派出所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9月20日,沂源县公安局东里派出所接到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该公司职员刘某在销售业务过程中,分别两次向公司申请销售业务经费共计50万元,但多种迹象表明刘某并没有将这50万元用于联系业务,便怀疑刘某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的嫌疑。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查取证后民警发现,刘某的账户中存在大量大额消费,均属于私人消费,但通过民警对刘某经济状况调查发现,其并没有足够的经济消费能力。因此民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传讯,证据面前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刘某称,自己从2011年开始便通过网络结识一名女子郑某,认识没多久两人便确立了情人关系。在交往期间,刘某为博取郑某欢心,便为其买大量首饰、衣物等,后来因自己的经济状况无力满足郑某,郑某便提出要分手。为了挽留郑某,刘某便想到了前不久公司刚拨发给自己的50万经费,于是就用这些钱继续博取郑某的欢心,没过多久前后消费高达15万余元。剩余的经费刘某也以个人的名义转借他人和购买车辆。不知不觉,50万就被自己挥霍而光,一开始刘某以为只要自己能尽快填补自己挪用的公款就没什么问题,没想到却因数额巨大已无力还清。

  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时,刘某对此悔过不已。目前刘某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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