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半年核检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
今年,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责。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介绍,对于住房救助,《办法》中确立了包括住房救助在内的具有山东特色的“8+1+3”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以8项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力量参与为重要补充,已核对机制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3项措施为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
截止8月底,山东已有15个市及71个县(市、区)出台了核对办法,11个市及31个县(市、区)成立了核对机构,123个县(市、区)开展了核对工作,占全省各县(市、区)总数的90%。
9月底,全省在县级层面将全面建立核对机制,开展核对工作。省民政厅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各县(市、区)建立核对机制。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核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5.27万次,核检出1197人次不符合保障条件,推进了保障性住房救助的公平、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