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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阿一村干部收2.3万好处费判受贿罪被捕

A-A+2014年9月17日08:20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聊城消息(刘晓蒙记者陈学超)日前,面对23000元贿赂与工程入股的诱惑,东阿县的一名村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一家个体承包户顺利拿下建灵堂的工程项目,结果身陷囹圄。

  2013年3月份,东阿县张汉吴村要建设灵堂项目,安排村主任张某负责招标。共有四家企业参与竞标,张某将其中三家的报价泄露给另外一名投标人,助其顺利拿下了建设灵堂的项目。事后这名投标人作为回报,代替张某归还了欠前妻的2.3万元钱。东阿县检察院最终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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