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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对盲目决策破坏生态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

A-A+2014年9月17日08:09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9月17日讯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2014年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方案》强调,要认真执行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追责,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前任决策上马污染项目,后任应对治污难题,百姓品尝污染恶果这一状况将在山东得到遏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根据方案,山东将加强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重大生态环境污染破坏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实和原因,分清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干部,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0号)、《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等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特约评论员邓相超认为,政府决策对生态文明影响至关重要,对破坏生态文明的决策者终身追责可谓一石二鸟,不但能约束乱决策,更重要的是将督促、规范政府科学决策,合理决策。

  邓相超称:“这个文件的出台毫无疑问是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尤其是遏制住破坏生态的一些不良现象的最根本东西,我们知道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而我们抓住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他追责,终生追责,毫无疑问让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他决策之前一定要想到不能破坏生态,要是我们的生态文明能够维持下去,否则的话他就会被追责,这样我们的环保也好生态文明建设也好,通过这个文件出台应该会走上一个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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