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6日讯(记者 蔡晓彤)日前,菏泽市纪委再次对7起“庸懒散”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市开发区政府采购办监管不力问题。在佃户屯办事处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中,市开发区采购办监管不力,严重影响项目进展。2014年9月1日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开发区采购办主任师雁翔行政警告处分。
2.曹县个私协会搭车收费问题。曹县工商局安排县个私协会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为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县个私协会搭车收取会费。曹县纪委给予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德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工作负责人程相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付臣党内警告处分。
3.牡丹区北城工商所违规验照问题。牡丹区北城工商所未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仍对本辖区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8月19日牡丹区工商局给予北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彭涛行政记过处分,对北城工商所通报批评,并责令北城工商所所长陈洪峰作出书面检查。
4.定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执法不规范问题。2013年5月,定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一队在对半堤镇卫生院例行药品监督检查时,改变药品名称进行处罚。2014年3月定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餐饮稽查一队在例行餐饮服务业监督检查中,变通执法文书进行处罚。2014年7月14日定陶县纪委给予药品稽查一队队长王继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城区餐饮稽查一队队长张松党内警告处分。
5.巨野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工作失职问题。巨野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在未认真审查核实巨野县德达针织有限公司上报的土地征用报批材料真伪的情况下,将土地征用报批材料上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致使集体土地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用,造成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6月22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给予耕保科科长刘存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耕保科副科长刘祥立行政记大过处分。
6.单县龙王庙镇黄顺堤管区书记贺天忠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12月,贺天忠在对该镇高庄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验收工作中,未认真调查核实,致使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截留。2014年7月18日单县纪委给予贺天忠党内警告处分。
7.东明县菜园集镇行政执法队队长彭国华监管不力问题。彭国华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管不严,致使开发商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私自施工建设商住小区,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8月15日菜园集镇政府免去彭国华菜园集镇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对菜园集镇副镇长徐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