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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宁津县农机局职工公车私用被警告

A-A+2014年9月3日18:4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9月3日讯(记者 蔡晓彤)齐鲁网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德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德州市宁津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职工兼办公室司机徐金才公车私用问题。徐金才于2014年8月10日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宁津县纪委给予徐金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并责成宁津县农业管理机械局严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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