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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通报6起公车私用问题 王延平受党内处分

A-A+2014年8月13日10:14济南时报评论

  近日,历城区纪委对6起违反车辆封存规定、公车私用问题发出通报。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吸取6起典型问题的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这6起违反车辆封存规定、公车私用问题分别是:

  一、2014年5月3日,荷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服务中心主任王延平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医院咨询病情。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延平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二、2014年5月2日,历城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科长唐俊强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看望亲属。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唐俊强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三、2014年5月3日,荷花路街道司机陈刚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交纳个人话费并看望他人。经荷花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刚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四、2014年5月31日、6月1日,区农业局良种繁育场常务副场长赵训海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为孩子高考预订房间并帮朋友办私事。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赵训海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五、2014年5月2日,区园林绿化管理局正科级干部鹿珍(中共预备党员)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务用车为自己搬家。经区住建委党委研究,决定延长鹿珍党员预备期一年,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六、2014年5月3日,经值班领导同意,荷花路街道坝子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李猛驾驶公务用车处理个人交通事故,并到医院看望伤者。但未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回封存地点。区纪委已对李猛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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