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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超百米公共建筑须设直升机救助设施

A-A+2014年8月11日10:10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8月11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山东新闻》报道,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济南市规定,不得在高层建筑及其地下部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同时,高层建筑内的空调、通风系统以及电缆井、管道井、垃圾道等竖向管道、孔洞应当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和防烟措施。在高层建筑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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