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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金庆民黄河采取强制措施

A-A+2014年8月1日07:37新华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两名省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31日电(记者 王海鹰)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决定,许可对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金庆民、黄河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金庆民系浙江开元皮革有限公司及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2011年至2013年间,他通过“包税”、低报价格等手段在广东、上海等口岸走私蓝湿羊皮332万多张,羊皮皮胚1185万余平方尺,案值高达人民币4亿多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6000多万元,已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金庆民已触犯刑法,是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鉴于金庆民是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海关总署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黄河是山东滕州伦达国贸城商会会长、法定代表人。滕州伦达国贸城商会自2009年7月成立以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以向会员收取创业金、诚意金、权益金,并许诺每年发放缴纳金额10%以上的“积分”(1个积分相当于1元人民币)或高溢价折抵所开发房产房款的形式,吸收大量社会公众入会,涉案金额巨大。到目前,这个商会仍在发展会员,吸收资金。鉴于黄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山东省公安厅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报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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