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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定12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奖励增至2000万元

A-A+2014年7月19日07:56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7月18日讯 (记者 王娜娜 实习记者 陈星红)今天上午,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绿色生态城区推进会,全省12个生态示范城区管委会领导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兴军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薛城区政府及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签订了三方创建协议。

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绿色生态城区推进会现场。齐鲁网记者 王娜娜 摄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绿色生态城区推进会现场。齐鲁网记者 王娜娜 摄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起,山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临沂北湖新区等四个城区列入首批示范,今年又新增威海经济开发区东部滨海新城等8个示范城区,每区奖励资金从去年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会上,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兴军介绍说,山东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到2017年,在不小于3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先导区)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开工建设不少于1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其中二星级及以上项目的比例要超过30%。

  “坚持以绿色建筑为重点,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是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中最重要的任务。”李兴军副厅长表示,要细化任务目标,按照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在全面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每年、每月要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标准,核心区内所有建筑都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保证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提高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打造精品工程,重点打造建成2个及以上生态效益显著、文化内涵丰富、技术成熟适用的典型示范工程,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成为彰显城区特色的窗口、展示示范成果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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