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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济宁副局长公款旅游

A-A+2014年7月18日09:20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济宁副局长公款旅游被处分

  齐鲁网7月1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省纪委近日再次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八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共青团烟台市委原书记王东锴接受购物卡问题。烟台市委报省委批准,给予王东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市委委员及其他党内职务,按程序免去其团市委书记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滨州市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吴凤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省纪委给予吴凤水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中心医院违规定制院庆纪念银币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分别给予泰安市政协副主席、泰安市中心医院院长刘君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纪念银币上缴财政。

  鄄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贵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菏泽市纪委给予侯贵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违规车辆予以收缴。

  莱阳市物价局节日违规发放天然气票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局长潘成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副局长陈正海进行诫勉谈话。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北湖新区分局副局长任春燕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问题。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给予任春燕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旅游及公车私用费用由个人负担。

  青岛市民政局军休七中心办公室主任田永平公车私用问题。青岛市民政局党委给予田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军休七中心主任付玉斌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档案局滥发春节补助问题。东平县纪委给予局长王明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发放的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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