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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回应女生疑遭性侵:发现失职渎职将严处

A-A+2014年7月11日18:41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济南7月11日电 (记者吴书光、张志龙)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7月10日播发《三问“山东东平初中女生疑遭性侵事件”》稿件后,泰安市高度重视,11日,再次成立案件督查组,督导有关部门和东平县迅速调查处理。

  据泰安市委宣传部介绍,7月11日泰安市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检、检察院参与的案件督查组,已于当日深入东平县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泰安市表示,一旦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连日来,山东东平初中女生疑遭四名社会青年性侵事件在网络上传开,当地公安部门对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这一调查情况引发网友广泛议论。网民提出的质疑主要集中在警方的调查情况,为何几乎没有疑似被性侵女生的供述;有关当地警方是否“修改口供”等。

  此前7月7日,东平县已成立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联合调查组。市县两级督查、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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