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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层建筑消防新规 楼高超百米须设直升机坪

A-A+2014年7月4日08:10济南时报评论

  原标题:济南高层建筑消防新规 楼高超百米须设直升机坪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多高的建筑才能叫高层建筑?据了解,10层(含)以上的住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的范畴。

  《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建筑保温,下同)的高层建筑,外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而且,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按有关要求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严禁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架空管线、照明设施等障碍物;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或者擅自分隔共用部位的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屋顶疏散平台、避难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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