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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A-A+2014年7月2日07:58大众日报评论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通报了5起典型问题。

  曲阜市息陬镇计生办主任孔嫚工作日带领工作人员颜世宾、司机张思民等人,接受东夏侯村党支部书记宴请,颜世宾、张思民违规饮酒,张思民酒驾被查处。曲阜市纪委给予孔嫚、颜世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思民停职检查三个月,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处理。

  泗水县济河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荣国红借个人乔迁之机,违规收受所辖乡村医生和同事礼金。泗水县纪委给予荣国红党内警告处分。

  金乡县法制办副主任韩允健工作期间QQ聊天。金乡县纪委给予韩允健党内警告处分。

  嘉祥县大张楼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玉贞,工作日午间驾驶带有执法标识的车辆外出就餐并饮酒。嘉祥县纪委给予胡玉贞党内警告处分。

  梁山县韩垓镇信用社主任范玉田为其子大操大办婚事,违规收受下属及信贷业务客户礼金。梁山县纪委给予范玉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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