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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城河沿线拟常态化执法机制 抓拍有奖励

A-A+2014年6月21日08:49济南时报评论

  近日,各媒体对在护城河、泉池内游泳等不文明现象的报道引起市民广泛关注。20日20点—22点,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济南市精神文明办四部门,出动百余人进行联合执法。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展开常态化巡逻,并与园林部门商讨寻求建立常态化执法机制。

20日晚,执勤人员在护城河岸边巡逻。记者张刚 摄20日晚,执勤人员在护城河岸边巡逻。记者张刚 摄

  20日19:30左右,记者来到解放阁附近的护城河段时,发现联合执法人员已经就位,黑虎泉泉池周围站了十几位特勤人员和民警。“今天下午6点就到这里来维持秩序,市公安局和我们分局都来人了。”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的一名民警说,他们接到的任务是劝阻与制止泉池内的游泳者。在护城河北岸,记者发现一男一女两人拎着泳具来了,看到执法人员和记者后没有下水。

  历下区公安分局大明湖派出所所长杨庆军介绍,本次联合执法行动警方共出动20余名民警,主要任务是对护城河沿岸尤其是泉池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今后我们会展开常态化巡逻,正在与天下第一泉商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杨庆军说,平时他们的巡逻时间为19点到22点,如果有必要,则会延长至零点。

  杨庆军告诉记者,如果游泳者在泉池里游泳、跳水,依据《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归城管局管;如果在河道内游泳并扰乱景区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归公安部门管,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或拘留;如果在河道或泉池内裸泳,属于在公共场所暴露自己的身体,也归公安部门管,可以拘留或罚款。

  据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祥龙介绍,除了公安和城管的30多名执法人员,景区也出动了75名安保和工作人员,因为刚刚下过大雨,护城河21日下午已开闸放水,河里暂时并不具备游泳条件,所以20日晚执法人员主要在南护城河的黑虎泉泉池、九女泉泉池、琵琶泉泉池、五莲泉泉池附近布控了5个点,劝阻市民游泳。护城河重新蓄水后,战线将被拉长,联合执法人数还会增加。

  现场直击

  游泳者挺听劝护城河仨人上岸

  20日晚,在青龙桥以北的护城河内,出现了3名游泳者,岸上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对游泳者做出劝阻。由于光线较暗,有的游泳者随后上岸,有的不知所踪。

  22:05 在青龙桥北侧的护城河内,出现一名游泳的男子,该男子顺着护城河一直往南侧游,随着男子不断摆动双臂,周围的水纹格外显眼。“护城河里不准游泳,你快上来吧。”有记者冲着游泳者喊道。该男子听到喊声后,停止了游泳,“行行行,我知道了,不让游我就上去。”说着,他开始往回游。他旁边一名游泳者试图通过青龙桥北侧一个值班室的斜坡爬上岸,但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随后,他开始往来的方向游,准备游回下水的地方上岸。

  22:20 在兴华桥附近,一名男子在工作人员的劝阻下爬上岸,面对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该男子一言不发,迅速躲入附近的树林,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随身携带的物品还挂在河岸边的护栏上。而另一名在岸上的男子一嘴酒味,看到在拍摄的记者说:“拍么?正事不干。忙一天了,过来锻炼锻炼身体怎么了?吃饱撑的吗?捣鼓这个!”

  23:00 在黑虎泉泉池周边,聚集了五六名打算前来游泳的市民。“我就住在附近,来这游泳10多年了,一般都是晚上人少的时候来游。”一名男子表示,他平时就喜欢游泳,一年四季都来这游。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劝阻下,这些市民都逐渐离开了。 (记者 王铮)

  □钟言

  我市有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告和倡议书,明令禁止在护城河中游泳。巡查已开始,效果已显现,但仍有人在打游击。

  禁游规定的推出,显而易见有维护城市形象之意。护城河是咱泉城的胜景,也是门面、客厅,此处游人如织,外地游客对济南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来自这里。

  在城市大客厅里,市民是很需要注意自己形象的,因为在这里,个体的形象已与整体紧密相连。而穿个游泳裤出现于此,有时或许就不是很相宜。

  打个不一定很恰当的比方。客人来咱家了,咱得穿得干净整齐才好与人家相见,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客人来了,咱穿着个内裤就出来了,这又是什么待客之道呢?

  自己所居住的城市美誉度高,会让人心生自豪。反之,则会心里不爽。城市的美誉、形象,需要每一个市民去创造和维护。有损城市形象的事儿,坚决不能干。

  有人也许会说,在哪里游泳,是一种自由。那么,自由的边界在哪里?思想家阿克顿说,自由是义务的存在状态。由此可见,只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才有所谓的自由。而公民的义务,有很多。遵守法律法规,行为举止文明,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城市形象,都是。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违反法规规定的事儿,当然是干不得的。

  而且,打了满身肥皂,将自己沉浸在泉水的柔波里,这实在不是什么文明的事,更不是浪漫的事,反倒正相反。按照诗人李商隐的标准,“清泉濯足”已是大煞风景的事,与花上晒裤子基本一个档次。清泉洗澡,这风景煞得就更大了。

  有人也许振振有词,在护城河游泳,是多年的习惯了。但随着护城河通游船,天下第一泉景区晋升5A,其门面、客厅地位已进一步凸显。相应的习惯,不妨改一改。亲近泉水,可以用其他的方式。

  当然,从满足社会需要的角度,设立更多的亲泉场所,也是有必要的。

  维护城市形象,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求取最大公约数,就会形成应有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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