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拉人头”方式鼓动人们加入传销组织,不到三年时间发展下线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5亿。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等9人批准逮捕。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以来,德城区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入刑的案件。
今年1月23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某酒店会议室有大量人员聚集从事传销活动。警方迅速出动,将正在授课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乘胜追击,另外6名传销头目也逐一落网。
2011年,赵某经人介绍花费9300元购买了凯安尼保健品,成为会员。该组织规定,会员可以发展其他人成为会员,发展得越多,级别就越高,获得返利就越多。按照翡翠、珍珠、蓝宝、红宝、绿宝、钻石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通过授课宣传等方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为获取更多回报,赵某专门租赁了一个工作室用来发展下线。她先是说服朋友购买产品成为会员,后又利用宣传资料及电脑授课等方式,组织“听课”购买产品成为会员,并鼓励他们继续发展下线。 三年间,赵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3000余人,级别达钻石。
据悉,今年刑法修正案(七)中首次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查,赵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是传销组织中最高级别的钻石级,在传销组织中负责授课,层级较高,据此认为其并非普通传销人员,而是起到了组织、领导的作用,且破坏性极大,在济南、杭州、如皋等地发展会员达2万余人,因此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办案检察官介绍,传销网是一张金字塔似的“吸金网”,在这个骗局中,真正发财的只是传销金字塔塔尖上的少数人,下面的会员类似金字塔底座,底座越大,上层收益越多。少数人的富有,其实是无数人的血泪。传销俨然已成为危害社会、人民的一颗“毒瘤”,人们要远离传销,不要相信虚无的暴富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