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济南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每人每天最高400元

A-A+2014年5月23日08:05济南日报评论

  记者今天获悉,《济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并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培训费将实行综合定额标准,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最高400元。

  管理办法提出,培训费的上限还将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发生变化。15天以内的培训按上述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而且,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利用内部培训场所举办培训。

  济南市还提出,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延至乡镇及以下。各单位应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择优选择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不仅如此,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数量也将被严控。上述管理办法提出,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得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而且最多不能超过10人。

  管理办法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原标题:济南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