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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村委被指霸占村民房屋 回应称宅权属村委(图)

A-A+2014年5月8日07:47齐鲁网评论

刘先生提供的赡养协议刘先生提供的赡养协议
临沂南坊街道办事处对刘先生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临沂南坊街道办事处对刘先生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原标题:临沂一村委被指霸占村民房屋 回应称宅权属村委

  当事人:两套房子村里只给一套

  据刘先生介绍,他所说的房子是继承他三爷爷的房子,刘先生的三爷爷是一位孤寡老人,已经过世一年多了。“我三爷爷在世的时候,我们于2011年12月30日找律师拟定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大体内容就是,我负责赡养我三爷爷,在他过世后,他的财产遗赠给我,我们当时还找了村里的证明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之后,过了一年的时间,也就是2012年11月20日,我三爷爷和我找到村委,由我三爷爷口述、村里的一个调解员执笔又写了一份赡养协议,内容也是我赡养他,他过世后将财产遗赠给我,同时该协议中还注明了我三爷爷有两处旧房子,之后我们村的书记、主任和调解员都签名了,而且也盖了村委的章。”

  刘先生表示,根据还建政策,他三爷爷有两处旧房,应该给两套80㎡的新房,而现在的情况是,他只得到一套80㎡的新房,另外一套,村委却不给了。“当时签赡养协议的时候,明明标注的是两处旧房,村里的负责人也签字了,那么就应该给我两套80㎡的新房,可他们现在就是不给我。我去找,他们就说,另一套是村里的,现在村里的负责人都躲着我。”刘先生告诉记者。

  此外,除了没得到另一套新房,刘先生还表示,他三爷爷的房屋拆迁款至今也未全部拿到,“村委提供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显示,另一套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一共有两万多元,可是村里到现在一分也没给。”刘先生说。

  村支部书记:房子是村里的,并不是某一个人的

  随后,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大朱夏村支部书记办公室,希望了解事情的真相,但是记者并未见到大朱夏村的刘书记。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采访了大朱夏村支部书记刘书记,刘书记告诉记者,刘先生所说的另外一套房子是村里的,事实也并不是刘先生所说的那样。

  刘书记介绍,刘先生的三爷爷刘月龙是孤寡老人,同时也是五保户。二十多年前,刘月龙所盖的老房子因失火倒塌,当时大朱夏村委考虑到他没房屋住,就集体出资购买本村一村民的四间老房子给他住,宅权属于大朱夏大队所有,并不是归刘月龙老人所有。不过村里在拆迁的时候,为了照顾刘月龙老人,就把房屋补偿款给他了,同时也按照相关规定给他一套新房。

  “在我们村三期楼房分配时,刘先生和他三爷爷于2012年11月20日办理了赡养协议,根据相关还建政策,刘月龙是单身老人,应享受80㎡。因为刘先生和他三爷爷办理了赡养协议,因此还建面积转到刘先生的户上,给他分配了一套面积为73.9㎡的新房。同时相关的款项也都结算了,刘先生也将剩余的房款领走了。”刘书记告诉记者。

  针对赡养协议中标注的有两处旧房子,为什么当时签字的时候,村里没有告诉刘先生和刘月龙其中的一处房子是归村大队所有的呢?对此刘书记表示,在签赡养协议的时候,村里并没有考虑太多,“我们当时就觉得他们应该都清楚,刘月龙之前住的老房子是村里集资给买的,所有权也应当属于村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没想到现在因为这房子的事产生了分歧。”刘书记无奈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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