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5月6日讯 信用,是这个社会必不可缺少的东西,可是,现在我们的社会中,各种失信的情况却是屡见不鲜。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德州市庆云县的高大姐恨死了信用这两个字,这两年,她想起这信用两字就抹眼泪。
丈夫去世留下38万元
入股信用社“蒸发”仅剩8万
“抱着丈夫遗像哭,人家孩子吃得好穿的好,孩子跟着我,吃的也不好,穿的也不好。为什么呢?这不是咱没有钱么,也没有挣钱的门路。”
德州市庆云县的高女士拿出一张遗像,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要问这高女士为啥哭的这么伤心,那还得从高女士手里的3本股金证说起:“俺对象死的时候,给俺们留下38万,都入在信用社了。这38万块钱就是俺们一家生活下去的希望,有了它就有勇气,现在这个钱拿不出来,成天哭,他们也没说给,也没说不给,就是没个交代,都拖了3年了。”
原来,高女士的丈夫叫牟建洲,在2007年就因车祸去世。高女士说,在2005年前后,她和丈夫牟建洲在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关分社和中心街分社分别入了3笔股金共计38万元,并且在信用社领到了3本股金证。那现在,这3本农村信用社的股金证怎么就成了高女士的心结了呢?
“俺们这两年,找了他们得有上百次了,每次都给说解决,到现在也没给解决,现在,找他们的时候,也是说给解决,让我们等着。”
手里握着股金证
信用社称系统里查不着
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3本农村信用社的股金证,其中一本是2005年高女士的丈夫牟建洲入股4万元,一本是2006年牟建洲入股20万元,这两本股金证上庆云县农村信用社的公章清晰,审核复核盖章齐备,上面还留有每年股金分红支取记录。
“后来把三个本合成了一个本,成了一个38万的。”高女士说,这一个股金证,就是三本合的那个,上面显示她入股了38万元。上面同样盖有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社的公章。既然这样,那这股金证上的钱怎么就去不出来呢?这证又是否有效呢?带着疑问,记者和高女士一起来到了德州市庆云县一家农村信用社进行查询。
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称,系统里只能查到高女士一笔8万元的股金,至于其他的股金,则从来没有在农村信用社的系统里出现过。
38万元是一对农民夫妇在外面打工累死累活攒下的,本来想着在农村信用社入股能够多领取一些分红,没想到,九年以后,系统里只能查到8万元。手中明明持有38万元的股金证,那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的系统里只能查到8万元,其他共计30万元的股金到底去了哪呢?
农信社客户经理被判刑
信用社自称也是“受害者”
“自从崔军胜被逮起来,股金和分红都没有了,咱也不知道为什么逮起来,俺的村长跟俺们说,跟俺们说那个人逮起来了,俺们才去公安局报的案,公安局说是让等一直等到现在。”
这个崔军胜是谁呢?据了解,崔军胜曾经担任过庆云县农村信用联社中心街分社负责人和城关信用社的客户经理。高女士说,她手中这38万元的股金证就是在崔军胜任职期间办理的。而让高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2012年,崔军胜已经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那么,现在高女士手中持有的股金证还能兑换出钱来吗?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解释:“崔军胜现在被判了,俺们这边其他的领导责任的都处理了,处理了20多个,那个本应该提主任的,都一降到底了,这些股金证都是崔军胜伪造的。”
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联社监保科的马科长介绍,崔军胜为高女士夫妇办理的38万元股金证,有30万根本就没有录入到庆云县农村信用社的账上,所以他们信用社也是一个受害者。
现在,高女士碰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高女士:“这个你得等,等领导答复,应该本金给你没问题。……这个38万不太可能。”
38万,一眨眼就剩下了8万。剩下的30万该还能要回来吗?高女士现在只身一人带着三个孩子生活,所以,她手中持有的这个38万元的股金证,对她来说,非常重要。信用社方面也答应给处理这事,那高女士最终能拿回多少钱呢?
“现在你那两个股金证,我们只能赔给你24万,至于那个38万的股金证,法院不予认定,那我们也不能认定,而且这些年给你的分红,我们要扣除出来。”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说。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庆云县联社监保科马科长介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军胜案的判决书上,曾提到崔军胜为高女士夫妇办理股金证的情况,在崔军胜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的审判中,因高女士38万元股金证有涂改痕迹,现不予认定。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只承认,现在高女士手中另外两个没有涂改的股金证,共计金额24万元。那么,这个38万元的股金证是谁涂改的呢?
“我们原来有3个本,后来崔军胜说麻烦,就给我合成了一个本,就是这个38万的。”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面多次到,崔军胜当庭供述,高女士丈夫牟建洲2005年前后找他先后办理的三个股金证共38万元,后来高女士让他把3个股金证合成一本, 崔军胜在2010年12月31日将作废的老股金证改为高女士现在持有的38万元股金证。
信用社内部疑有管理漏洞
律师:不应该由农民来买单
对此,德州市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解释:“别的都不用说,法院里不认定,我们也不认定。不行你就走法律,但是法律也不好走,还有一个一百万的呢,也是这个案子,最后就拿走80万。”
对于这样的结果,高女士表示很难接受,那接下来她该如何维权呢?信用社方面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崔军胜作为农村信用社分社负责人业务经理,他办理股金证是履行职务,老百姓也相信他,相信股金证是真的,那事实上已经形成了表见代理,而崔军胜一个人就能出具手续严谨的股金证,也证明农村信用社内部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在这个事件中,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犯罪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农民来买单。”
“判决书上的38万不予认定,是指在崔军胜刑事案件中不予认定,但是在高女士控告庆云县农村信用社索赔的民事案件中,是可以要求认定的。我建议,如果协商不成,高女士可以把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告上法庭。”
据悉,崔经理在2002年到2011年9年的时间里,就挪用本单位资金1317.8万元,诈骗199.2万元,直到崔军胜投案,这才被公之于众。高女士的30万股金就包含在里面。现在东窗事发了,信用社喊冤,却让农民来买单。庆云县农村信用社在这9年的时间做了什么?银行内部的监管程序难道都是摆设吗?
现在高女士的维权走到了难关,记者也在积极联系律师帮助高女士。希望庆云县农村信用社能够对得起头顶上信用两个字,给农民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