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5月4日讯(记者 蔡晓彤)近期,滨州市纪委先后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两起典型问题是:
1.张恩传,无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因在担任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造成铺张浪费;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追缴应由个人支付的接待费用。
孙惠峰,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因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造成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违规将招待费以虚假名义开具发票报销。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李树军,滨州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因违反财经纪律,多次以调查补助、访员补助和加班费等名义为全体职工发放补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市统计局工作岗位。
通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贯彻上级政策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细节:副县长任职交通局长期间公费宴请同乡
3月28日,中共滨州市纪委在当地媒体公布了《关于对张恩传等同志违纪问题的通报》,据此通报,2012年12月7日,时任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恩传同志(2013年7月任无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迎接上级检查考核中,不严格执行《无棣县迎接检查接待方案》,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惠峰同志在请示张恩传同意后,将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参加迎查的有关人员分别安排在无棣海丰时代酒店兰韵厅、银海厅、福临厅、翡翠厅就餐,共花费4536.00元,属借督查考核之名,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造成了铺张浪费。2013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二)晚和2月13日(农历正月初四)中午,张恩传分别在海丰时代酒店无棣厅、地利厅宴请在外地回无棣过春节的同乡,分别花费1697.00元和932.00元,两笔费用均由无棣县交通运输局结算。
2013年10月间,在无棣县交通运输局与无棣海丰时代酒店结算招待费过程中,经孙惠峰与无棣海丰时代酒店管理人员于凤琴商议,将无棣县交通运输局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7月12日,在海丰时代酒店消费的153045.00元招待费,分别以印刷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绿化工程款、维修费、安装费、宣传费、培训费等名义共开具报销发票15张,在局财务账目中报销。在开具发票的品名及名称时,孙惠峰向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汇报,李强表示同意。
《通报》表示,在中央、山东省委和滨州市委三令五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的情况下,无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恩传同志在担任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造成铺张浪费;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无棣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惠峰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造成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违规将招待费以虚假名义开具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