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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棚户区改造31.2万户 鼓励民间资本助力

A-A+2014年5月4日12:16山东商报评论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协召开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及相关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去年,全省开工各类棚改安置房17.3万套,基本建成11.2万套。今年,山东省棚户区改造任务31.2万户,同时尽快成立省级棚改融资平台,争取贷款额度。

  全省31.2万户“出棚进楼”

  今年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于泽水等3人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棚户区改造的提案》,近日,省政协召开关于棚户区改造及相关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做了详细答复。

  省住建厅党委书记、厅长宋军继表示,2013年,全省开工各类棚改安置房17.3万套,基本建成11.2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建棚改安置小区同步建设水、电、气、暖、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营用房,按照3‰比例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和公共活动用房。

  同时,棚改居民可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居民选择原地回迁,货币补偿的比较少。”宋军继说。按照要求,今年我省棚户区改造任务31.2万户,比上年增加16.98万户,约占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80%。一季度,全省完成投资108亿元,开工棚改安置房和完成货币补偿11.8万套,基本建成2.7万套。

  成立省级棚改融资平台

  省政协委员于泽水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中提出,目前棚户区改造建设主体仍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筹措压力较大。而这一问题也的确成为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

  山东省住建厅党委书记、厅长宋军继介绍,2012年国家调整棚改政策,将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根据摸底,我省城市规划区内仍有棚户区和城中村140多万户,涉及约500万人。按照每户30万元安置住房建设资金、2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测算,共需7000亿元改造资金。宋军继说:“除各级财政补助外,剩余资金主要通过社会融资渠道解决,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开发企业贷款难、政府平台融资能力下降等问题突出。”

  省政协委员于泽水建议,尽快成立省级棚改融资平台。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文称,他们已会同山东银监局、国开行山东分行共同研究新建政府融资平台纳入银监会监管名单、新老融资平台之间贷款转让、省市融资平台之间关系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最后确定由省财政厅新建融资平台,直接承接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提供操作便利、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专项贷款。

  鼓励民间资本助力棚改

  省政协委员于泽水表示,多渠道的社会融资是缓解棚户区改造融资缺口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省发改委副主任秦柯对记者说:“现在,棚户区改造工程融资主要靠政府,下一步,我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改。”

  记者了解到,棚户区改造中,除了资金压力大是难题外,征地拆迁难度大也成“绊脚石”。省发改委副主任秦柯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已将棚户区改造范围扩大到城中村,而省里关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只适用于城市棚改区安置,城中村补偿安置标准没有明确。“城中村土地多为集体土地,由于安置房的产权界定问题,居民补偿诉求和地方政府实施补偿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征收拆迁难度大,前期工作时间长。住建、国土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及安置政策进行统一明确。”秦柯说。(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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